植物人丈夫驚現婚外情 妻子追討共同財産遭拒
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伴侶突然病危,不能不説是一種巨大打擊。今年,百色市的林女士(化名)就不幸遭遇了這種變故:為了給腦溢血的丈夫治病,她不惜耗盡家財,但最終丈夫還是成了植物人。更加悲劇的是,搶救期間,林女士還突然發現,身為公職人員的丈夫李某在外有女人,李某甚至還以配偶的名義,給對方購買了養老保險。
為了追回被丈夫偷偷送出去的共同財産,林女士向李某所在單位尋求幫助,得到的答覆是,李某確與他人發生婚外性關係,但不能確認是“婚外情”還是“一夜情”,財産糾紛應由當事雙方協商。林女士轉向保險公司要求全額退保,也遭到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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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正甜蜜 丈夫突變植物人
11月18日午後,百色市區,氣溫接近30攝氏度,林女士卻把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的冬季似乎比其他人更早到來。
“一整年都好像活在冬季,自那天出事之後。”找一個僻靜的咖啡館落座,南國早報記者面前的林女士粧容精緻,但厚厚的粉底,仍掩飾不了她的憔悴。林女士所説的那天,是2015年3月6日,她和先生的第13個結婚紀念日。
談話間,林女士的丈夫李某正躺在醫院ICU病房,依靠呼吸機維持生命,處於植物人狀態,隨時有進一步惡化和死亡的危險。
雖然時間過去了大半年,但對於3月6日發生的事情,林女士記憶深刻:那天是週五,一大早起床還沒上班,心早已飛到了靖西,外地工作的丈夫正等著她下班後前去團聚,一起慶祝這個特殊日子,一家人好好過一個週末。
“或許是樂極生悲,也或許是冥冥中天意註定。”林女士説,上午上班時,她還琢磨著午休時間去商場挑選個結婚紀念日禮物,正當她越想越美時,一個電話讓她突然從天堂掉落到了地獄,丈夫單位通知:李某因突發腦溢血,被送進了醫院,情況危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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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救夫耗盡家財 忽發現性愛優盤
從縣醫院轉到百色市醫院,接著又緊急送往自治區一級醫院,前後花費超過150余萬元,雖然李某有公費醫療,但其中很多自費項目都是林女士籌措的,除家裏的十幾萬元現金,她還向親戚借了錢。但最終還是回天乏術,李某成了植物人。
這是一個令人同情的人間悲劇。但這幕悲劇,卻因為一個性愛優盤的意外出現,更添幾分唏噓。
當著林女士的面,記者把這個優盤插進了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電腦。滑鼠一點擊,裏面全是李某和一名陌生女子的性愛視頻和照片,標注的時間從2011年開始,直到事發時的2015年。
看著這些赤裸的畫面,早已知道事情真相的林女士仍然難以釋懷,用光了整一包紙巾,才定下神來。她哽咽著説,先生被送往南寧醫治幾天后,她再次返回靖西整理物品,在辦公室不顯眼位置,發現了這個優盤,“十幾年的夫妻情分,拼盡全力的搶救,在這個優盤面前,瞬間成了笑話”。
據林女士介紹,他們夫婦是大學同學,按照現在流行的説法,李某是個“鳳凰男”。當初面對這樁婚事,林家人是極力反對的。婚後的日子過得也是緊巴巴,直到孩子降生,一家人仍然擠在一個不到40平方米的居室中生活。日子終於慢慢好了,李某在事業上也更進一步,2011年從百色被調往靖西,官升一級。
“當初也知道兩地分居容易出問題。”林女士説,先生剛調往靖西時,她也有過擔心,但念著對先生的支持和夫妻深厚的感情,也就沒有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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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為情人買保險 以配偶名義投保
雖然遭遇伴侶肉體背叛,但介紹李某時,林女士卻近乎執著地稱呼為“我先生”,個中滋味,旁人無法體會。事實上,李某不僅僅是肉體上出軌,甚至連精神上也偏離了這個家庭。
林女士向南國早報記者出示了一份養老保險合同,這是李某以“配偶”的名義給他的情人劉某(化名)購買的,價值20萬元,每月交納2000多元保費,于2014年生效。從2014年開始至李某出事,已交保費1萬餘元。
保險合同的存在,林女士並不感到意外,畢竟很多婚外情都是以金錢為紐帶維繫的。發現優盤後,在她一再追問下,李某單位同事交出了這份隱藏起來的保險合同。令她痛徹心扉的不是金錢,而是先生關心起了情人的養老問題,還以夫妻名義贈送保險。
從交往時間之長,以及同事隱藏保險合同的情況猜測,林女士認為,李某所在的單位和同事,顯然知道這段不道德感情的存在。在林女士看來,部分公職單位和黨員幹部對生活作風問題的麻木,是導致她家庭悲劇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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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為退保而奔波 全額退保遭拒絕
除了精神上的傷害,李某出事後,林女士的經濟壓力也陡然增加。為了追討回丈夫背著她送給劉某的共同財産,她曾委託律師和劉某進行過溝通,雖然明知丈夫送出去了金項鍊、現金等財物,但苦於沒有直接證據,無法要回。
唯一有希望追回的,只剩下寫有李某和劉某名字的保單。在林女士看來,自家的錢,被丈夫偷偷地給了情人,以配偶的名義購買了保險,她要求保險公司全額退保,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但事情並沒那麼簡單。
從保險業務員交涉到百色市支公司,再到廣西區分公司,耗時幾個月,林女士得到的答覆都如出一轍:保險合同已經生效,無法全額退保。
“他們明明不是合法夫妻,以配偶的名義購買保險,怎麼就能生效呢?”整個下午的交流中,林女士顯露出了難得一見的氣憤。為了退保一事,本就身心疲憊的她來回奔波,再次接連受到打擊。
11月19日,涉事的保險公司給記者發來了説明:根據《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投保人具有保險利益,合同經李某、劉某雙方簽字確認,合法有效。有效合同無法全額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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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追討共同財産 律師建議兩途徑
11月20日,涉事保險公司廣西區分公司有關負責人當面再次向南國早報記者表示,從情感上來説,她個人對林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但從合同訂立情況來看,保險公司不存在問題。
對此,南國法援律師黃昭能有著不同的看法,他認為,李某以虛假身份關係投保,被保險人劉某也非保險合同上標注的配偶關係,合同反映的情況與事實不符。如果進入訴訟程式,合同有被法院推翻的可能性。如果保險合同不能夠推翻,黃昭能律師還有一個建議:李某未經林女士同意,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産贈與他人,在林女士要求返還的情況下,李某的情人劉某有償還的義務。
南國早報記者多次試圖電話聯繫劉某,但她名下的聯繫號碼均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