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航行和飛越自由”新倡議化解南海痼疾

國際在線2015-11-23 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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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李克強總理在出席第十屆東亞峰會時,就各國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提出五點倡議,顯示出中國政府通過和平磋商解決相關爭端的誠意。其中,“承諾依據國際法行使和維護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 域外國家也要“承諾尊重和支持地區國家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努力”,體現了中國政府解決南海問題開放和務實的新態度。

  此前,南海七方六國均不同程度的積極表態,願意“保障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然而,這本質上是一種主權宣示行為——如果他國接受了該國(地區)提供的此項權利,就相當於變相承認了其所宣示的海洋主權。而實際上,“航行和飛越自由”是由國際法保障的公共産品,不需要由哪一國單方面“提供”和“保障”。雖然各方深知從國內法意義上強調“保障南航行和飛越自由”的無效性和危害性,但是誰都不願意或者不敢“後退一步”:在國內,社會公眾在民族主義等不滿情緒的鼓動下,要求政府採取更為強硬的立場。各執一詞、互不相讓導致對這個虛假問題的熱議不斷升溫,在國際社會上造成南海海域 “航行和飛越自由”面臨嚴重威脅的錯覺,成為阻礙南海爭端和平解決的“痼疾”之一;同時,給域外大國干涉南海爭端提供藉口。

  保障“航行自由”成為美國插手南海問題的著力點,自其“重返亞太”以來,這一立場基本上沒有改變。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報告》和《四年防衛計劃》指出,南海航行自由受到“新興國家”的挑戰。這既是美國政府的態度,也是其在亞太展開軍事行動的指針(太平洋艦隊在南海的演習和巡航也大都打著“維護航行自由”的旗號)。其實,美國的所作所為既缺乏法理依據,也並沒有使南海局勢趨向穩定。其一,美國並非《國際海洋法公約》的締約方,在法理上,航海自由不應由美國參與維護;其二,正是因為美國不斷介入南海問題,給其“小夥伴”們的無理要求“撐腰”、“打氣”,才造成南海爭端險象環生。

  因此,李克強關於各方“承諾依據國際法行使和維護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的論述,以國際法為準則努力促成各方在保障共同利益的基礎上重新達成共識,避免在這一問題上繼續進行無謂的爭吵,從而為共同維護真正的“航行和飛越自由”打下基礎,進而推進和深化區域內各國在經濟政治等多方面展開闔作,加強“命運共同體”建設以實現互利共贏。這符合南海各方的根本利益,其實,區域內各國為保障這一國際公共産品已經做出了許多努力,簽訂和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便是其中一例。

  同時,他指出,域外國家也要“承諾尊重和支持地區國家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努力”,雖然不希望域外國家介入南海問題挑起爭端,但是中國並沒有將它們在南海問題上的利益訴求和能夠發揮的正面作用排除在外,而是將心比心地呼籲它們尊重和支持南海各方維護南海和平與穩定的努力。這也是美國、日本和印度等國所能接受的。

  總之,李克強代表中國政府就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提出的新倡議著眼于和平與發展大局,既體現了國際法原則,又照顧了南海各方和域外國家的利益,表明瞭中國解決南海問題的開放、務實態度,有助於各國協調一致解決爭議,理應受到各方響應和得到國際社會的充分肯定。(陳默)

  

[編輯: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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