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奔馳車主醉駕剛刑滿釋放 次日又被抓回
這個奔馳車主太奇葩了
醉駕入獄剛出來 次日醉駕又被逮
11月5日,奔馳車主徐某在江北區大慶村立交處被民警攔下,經查醉酒駕駛(如圖)。離奇的是,徐某這已是第4次酒後駕駛了,出事前一天,他才刑滿出獄。
5日下午5點半,一輛奔馳轎車由紅石路在大慶村立交左轉,追尾一輛別克車。石馬河大隊民警來到現場,奔馳車主有較濃酒氣。經測試,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1mg/100ml和126mg/100ml,已涉嫌醉酒駕駛。
經查,徐某是生意人,51歲。此前,徐某有多次酒駕前科——2012年5月6日至2014年1月6日,19個月就有3次酒駕記錄,其中兩次酒駕一次醉駕。
11月4日,徐某才刑滿拘役釋放。11月5日,他按捺不住喜悅,約朋友一起喝酒慶祝,大中午徐某就喝醉了。以為白天民警不會查酒駕,結果追尾了前車。徐某自稱喝了兩瓶啤酒一杯白酒。
重慶晚報記者了解到,2013年10月24日,徐某第二次酒駕被江北交巡警查獲,警方多次傳喚,徐某拒絕前往。兩個月後,徐某在北部新區酒駕,酒精含量達230mg/100ml,涉嫌犯罪被逮捕。此前徐某駕照已被吊銷,又是累犯,警方加大處理。今年11月4日,徐某才刑滿出獄。
目前,徐某涉嫌無證及醉酒駕駛機動車,已移交江北警方。徐某將再次因為涉嫌危險駕駛罪面臨刑事處罰。根據刑法,徐某可能面臨終身禁駕。
按照相關規定,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醉酒駕駛機動車,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如屬營運車輛,加重處罰。重慶晚報記者 朱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