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機關報:有貪官家藏上億現金 騎自行車上班

中國紀檢監察報2015-12-18 09:55:57

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員有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弄虛作假,騙取職務、職級、職稱、待遇、資格、學歷、學位、榮譽或者其他利益等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將被給予不同程度的黨紀處分。

然而一段時間以來,在巡視和組織調查的過程中,黨員幹部“三齡兩歷一身份”造假、謊報瞞報個人有關事項等問題不斷暴露。一些官員為了躲避黨紀審查、滿足一己私利,選擇鋌而走險,謀劃出各種各樣的手段矇騙組織,混淆視聽。這些“煙幕彈”背後隱藏了官員怎樣的心理動機?如何才能有效破解官員“造假”問題?

1 “造假”花樣翻新,目的卻很“單純”

隨著黨和人民群眾對黨員的思想、政治、文化素質要求越來越高,紀律規矩越來越嚴,監督越來越密,“造假”成為一些違紀官員規避監督的“障眼法”。通過梳理案例發現,雖然官員“造假”的內容和手段五花八門,但目的都是千方百計地撈取利益、保全自己。

——假檔案,人為拔高自身條件以滿足幹部選拔任用要求。“三齡兩歷一身份”造假是官員謀求升遷的常用手法。2015年2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通報了對一名涉嫌檔案造假騙官的處級幹部進行立案調查。這名幹部從外省調入之前僅為副科級,但通過年齡、履歷造假“洗檔案”,一躍成為正處級幹部。

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執行研究員劉山鷹指出,幹部選拔任用、領導退居二線都有具體年齡限制,很多幹部為爭取提拔、延長任期,往往不擇手段將年齡改小,以至於出現部分幹部的履歷推算結果顯示,讀初中時就已參加工作計算工齡等怪象。

——假報告,謊報、瞞報個人有關事項,糊弄組織。今年3月,中組部下發通知要求加大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核查力度,包括擴大抽查比例到10%,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凡提必查”。這一措施為幹部行為套上緊箍,也使一些隱藏很深的貪腐分子露出了馬腳。如此高壓態勢下,一些領導幹部還是不收手,企圖瞞天過海、混過組織的審查。

被立案審查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政廳原黨組書記、副廳長莫涓曾為本人和其兒子辦理假身份證,隨意出國(境),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了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

——假表態,對全面從嚴治黨的政策陽奉陰違,臺上反腐、臺後貪腐。“腐敗沒有後悔藥。”“官以不貪為寶,民以清官為寶。”“大貪是從小貪開始的,針尖大的窟窿斗大的風……‘全家腐’必然是‘全家哭’。”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曾在各種場合多次談反腐,而這些轟轟烈烈的反腐表態最終成為他自己落馬的注腳。

王敏、萬慶良……已查處的官員中有不少都在臺前維持著“反腐鬥士”的光輝形象,甚至於落馬消息傳出後,許多幹部還頗感“意外”。這些言行不一的“兩面人”想通過擺出積極的姿態濫竽充數,從而轉移組織的注意力、隱藏自身問題,然而再精彩的表演只是欲蓋彌彰,假面具終會被黨紀的利劍戳穿。

2 “造假”背後,是黨性不純的心理演變

中國礦業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劉金程認為,官員造假現象是由於官員存在僥倖心理,總想著“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性地適用紀律和規矩。不管出於什麼樣的心理,本質上都反映一個共同的問題,那就是造假者對紀律和規矩沒有心存敬畏。

為求利益去冒險——貪婪、僥倖心理。貪圖權位和名利,為了取得“位子”、保住“帽子”,達到個人提拔、延遲退休等目的,一些黨員幹部明明知道自己不符合條件,卻依然想方設法改年齡、造身份。有的為了方便自己經商辦企業或者個人享樂,擺脫紀律和規矩約束,假證件、假票據一應俱全。

隨著大流走捷徑——從眾、跟風心理。一些黨員幹部看到有人通過造假獲得提拔、升遷、調崗,也不甘人後走“捷徑”。“別人都改,我不改不是要吃虧?”“那麼多人改了都沒事,我也要改。”有些黨員領導幹部面對不良風氣害怕成為“異類”“被邊緣化”,逐漸被“投機取巧走捷徑,弄虛作假好做官”的潛規則同化,對組織虛與委蛇,對所謂“兄弟”掏心挖肺,臺前照本宣科,私下妄議大政方針。

迫於形勢裝“兩面”——偽裝、粉飾心理。隨著反腐敗鬥爭不斷深入,監督問責等各項制度日趨健全,對黨員幹部的管理日趨嚴格,一些官員為了平安著陸,成為一名“粉飾太平”的偽裝者:家裏放著上億現金卻“堅持”騎自行車上班;前腳高唱“清廉自守”,後腳潛入會所大吃大喝;白天向組織拍胸脯堅決落實,晚上就在飯局上坦白意思意思就行了……

專家指出,不管是貪婪下的主動造假,還是迫於形勢的被動偽裝,官員“造假”形形色色的心理動機歸根結底是黨性不純,信念不堅,是對紀律和規矩的漠視,讓個人慾望和僥倖心理佔了上風,把“對黨忠誠”這一基本要求拋在了腦後。

3 嚴紀律,強黨性,用制度打“假”較“真”

造假,對於黨員幹部尤其是有一定級別的黨員領導幹部而言,它不僅觸犯了《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關於組織紀律的有關規定,更違背了對組織的忠誠原則,是黨性不純的表現。對這種行為,必須堅決予以糾正、遏制和打擊。

要對黨員領導幹部加強黨性黨紀教育,尤其有針對性地開展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堅持正確的價值取向,時刻把自身置於紀律和規矩框架之下,牢記“對黨忠誠”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陳步雷等專家提出,應建立幹部檔案數據庫並全國聯網,即使幹部異地交流也能實現查詢。改變人事檔案的“黑箱”化管理模式,加大幹部基本信息的公開力度,為社會監督創造條件。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提高造假成本。既要追究造假者的責任,更要追究檔案管理者以及授意或參與篡改、造假的相關人員的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擦亮執紀的火眼金睛,不被官員刻意營造的表像所迷惑;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發現涉嫌“造假”問題,立即調查、糾正,嚴肅處理。

對官員“造假”行為“較真”已成為制度性的常規工作。王岐山提出,巡視工作要與時俱進,創新方式方法,對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進行抽查。中央巡視組在首輪巡視中就已經使用這一巡視手段——看看報告得實不實,查出來的問題和報告的情況能否反映問題線索,借此把“老虎”和“蒼蠅”找出來。

從幹部自身來講,要想符合要求、監督合格,忠誠實幹、守戒知止是正確途徑、最好辦法,再想依靠“造假”矇混過關,無異於自毀前途、自投羅網。(段江衛)

[編輯:王雪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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