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被雙開
武長順(資料圖)
國際在線消息: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武長順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報銷個人費用,參加高檔宴請;貪污鉅額公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向他人行賄,挪用鉅額公款;違反財經紀律;濫用職權;與他人通姦。其中,貪污、受賄、行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問題涉嫌犯罪。
武長順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惡劣,社會影響極壞。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武長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簡歷:
武長順,男,漢族,1953年1月出生,天津市人,工商管理碩士、工學博士、高級工程師。1970年5月參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1970.05——1992.06,歷任天津市公安局交通民警大隊(交通處)直屬隊民警、團支部副書記,團委副書記、政治處副主任、中隊副隊長、科長、副處長;
1992.06——1998.09,歷任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黨委常委、副局長兼交通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1998.09——2003.02,任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兼交通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3.02——2003.06,任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03.06——2005.11,任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黨委第一書記;
2005.11——2007.06,任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黨委第一書記;
2007.06——2011.10,任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黨委第一書記。
2011.10——2014.07,任政協天津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副主席、黨組成員,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黨委第一書記。
2012年9月,副總警監警銜。
2014年7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
2014年7月24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免去武長順的天津市公安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