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為兔女郎投票 王思聰訴搜狐

新京報2015-02-06 09:21:36

  王思聰擲千萬為兔女郎(指兔女郎SNH48組合)總選舉投票?昨日上午,因認為搜狐網的這篇報道惡意捏造事實,首富王健林的兒子王思聰告北京搜狐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簡稱搜狐)侵權案在朝陽法院審理,王思聰提出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並要求對方公開道歉。

  被指擲千萬給兔女郎投票

  該案9時30分許在朝陽法院審理,因著名富二代的特殊身份,十數家媒體出席,但王思聰本人並未現身。

  王思聰在起訴書中表示,2014年7月21日,搜狐娛樂以《富二代王思聰擲千萬投票 網友:SNH48完爆AKB48》為題,報道稱其斥資千萬為兔女郎投票。該報道還附有一張中國銀行的支票,顯示收款人為該組合經紀公司上海星四芭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支票用途為“SNH48總決選投票支出”。

  王思聰稱,上述報道完全捕風捉影,惡意捏造虛假事實,支票也與他沒有關係。起訴搜狐以及提供侵權圖文的北京漢華易美圖片有限公司、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統稱漢華),要求被告刪除侵權網頁,在全國性報刊上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20萬。

  第三人稱網上扒圖上傳

  庭審中,搜狐説圖文都是漢華提供的。首先,搜狐認為漢華是全國知名的圖片公司,圖文應該真實;其次,與漢華簽訂了圖片採購協議,漢華應該對圖文真實性擔保,出了糾紛應該由漢華承擔責任;第三,王思聰在這之前發佈了自己和兔女郎的合照,搜狐有理由相信王思聰和兔女郎之間有關係,出了支票圖片後,搜狐相信是真實的所以發佈了圖片。

  漢華則表示,圖片是和公司有協議的攝影工程師鐘福寶上傳的,侵權行為是大量媒體使用其圖片進行報道産生的,報道媒體應承擔責任。

  上傳照片的攝影工程師鐘福寶表示,圖並非他拍的,而是來源於網絡,他看到後直接把這份公開的圖文傳給了漢華,也未“加工”,“作為自然人,不能要求我對網上公開信息進行核實”。

  王思聰代理人認為,眾被告和第三人對捏造圖文不加以核實有明顯的侵權故意。該案將擇日繼續開庭。(記者劉洋)

[編輯: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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