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制度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最高償付限額50萬元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王全文):3月31日,中國發佈《存款保險條例》,並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至此,中國醞釀了21年之久的存款保險制度正式建立。《條例》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業內人士分析稱,此舉意味著中國利率市場化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也激勵中國的商業銀行充分參與競爭,提升服務品質和風險管理能力。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一個保險機構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在這種制度安排下,當存款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時,保險機構就會向這家存款機構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亞洲開發銀行高級經濟學家莊健表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中國實現利率市場化的重要一步,“前段時間央行把貸款的利率放開了,但是存款的利率還沒有放開。要實現存款利率市場化需要很多的條件,根據國際經驗,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就是很重要的(一步)。如果這個能推動,最終存款利率市場化也會慢慢進入議事日程。”
自2006年啟動利率改革以來,目前在中國,僅剩存款利率還要受到管制。而利率的完全市場化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最終肯定要走的一步,但這一步邁出後,市場競爭激烈,存貸差減小,銀行的利潤空間被擠壓,銀行為了獲利,就不可避免地會做更多的高風險業務,從而增加存款人的風險。而即將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也就是説,銀行如果倒閉,50萬存款以下的儲戶可以獲得全額賠款。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孫立堅説,存款保險制度的實施,能夠很好地保障存款人的利益:“不能夠否認,在追求利潤的同時,也有可能增加了銀行的風險,直接會影響到存款人的財産,所以今天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一個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對存款人的利益得到很好地保護,同時也放開銀行盈利的空間,而不是把這個風險轉嫁給老百姓。”
中小銀行一直是中國銀行體系發展的短板。復旦大學管理學院産業經濟學系副教授姚志勇認為,存款保險的制度建立客觀上能增強這些銀行的信用,為它們創造一個與大銀行公平競爭的金融市場環境,“因為以前大家會擔心,比如説我是儲戶,這個是一個小銀行、一個村鎮銀行、一個互聯網銀行,可能會破産,現在這個顧慮沒有了。只要他是參保機構,將來即便破産了也會有基金來賠付,對中小銀行機構能夠參與競爭、發展壯大,是個重大利好。”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凡是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都應當投保存款保險。存款保險對不同經營品質的金融機構實行差別費率。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認為,這也將迫使銀行為客戶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這種競爭也促進自身一定要發展得好。因為在今天的背景下,經營的好壞可能還影響不大。但是到未來,經營比較差,意味著保費要交得高,另外大家的存款可能不在你這放了。一方面,存款人會用存款的流向來證明這家銀行到底行還是不行,另一面,民間資金通過是不是投資到你這家機構來説明對你的支持或者是反對。這個時候我們能感受到來自市場的壓力是很大的。來自市場的壓力增大的同時,也促進銀行的良性競爭,促進各家銀行合理安排、提供最佳的産品和服務,保證對客戶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