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男子難證"我媽是我媽" 母親失蹤自己曾改名

齊魯網2015-04-23 14:46:54

山東男子難證"我媽是我媽" 母親失蹤自己曾改名

  魏先生幾乎愁白了頭髮。

山東男子難證"我媽是我媽" 母親失蹤自己曾改名

  原因是他曾用名“雷挺”,但是現在已經找不到改名記錄。

山東男子難證"我媽是我媽" 母親失蹤自己曾改名

  魏先生從小到大和母親的合影並不能作為自己就是母親兒子的證據。

  老母親失聯已經超過五年,兒子生活陷入困境後想將母親名下的兩處房産出售。不料他竟然遇到了這樣的難題,“如何證明你是你媽的兒子?”

  母親失蹤兒子想申請宣告她死亡 須證明“我媽是我媽”

  濟南的魏鐵告訴濟南電視臺記者,他小時候父母經常打架,讓他留下了嚴重的心理陰影,甚至一度出家尋求心靈的平靜。由於他沒有辦法找一份固定的工作,所以很大程度上依靠母親的退休金生活。

  令人沒想到的是,2009年魏先生的母親突然離家出走了。為了找到母親,魏鐵和姨媽多處奔波,中年的他頭髮已經半白了。眼看母親找不到,生活也逐漸陷入了困境,魏先生便想到了把母親名下的兩處房産出售。

  但是由於母親失蹤多年,房主不在的情況下無法買賣,於是魏先生決定先申請法院宣告母親死亡,然後再以遺産的方式出售房産。

  然後問題來了,2014年年底,魏先生向歷下區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宣告母親死亡。法官説,根據她母親的離婚調解書,魏女士有一個叫做“雷挺”的兒子,要繼承遺産必須證明他就是“雷挺”,也就是説魏先生需要找到自己在公安機關的改名記錄。

  母親離婚後給兒子改名 30多年過去記錄找不到了

  原來,1978年魏先生的母親就和父親雷某離婚了,當時離婚協議書上有一個叫做“雷挺”的兒子。法院認為,如果要宣告母親死亡,必須由魏女士的兒子“雷挺”出面申請,或者是魏先生有個“曾用名雷挺”。

  魏先生頓時傻了,他也是現在才知道自己曾有個名字叫做雷挺,因為母親離婚之後就給他改成了現在的名字。

  為了證明自己就是“雷挺”,魏先生必須找到相關證據。這可就難住了魏先生,因為他去公安部門了解到,當年改名的資料已經找不到了。“這個人就是我,不可能找到另外一個‘我母親的兒子’,如果公安機關不能證明‘我就是我’,那麼我母親的死亡證明就開不了,那麼我母親的遺産我就沒法繼承,也許將來會充公吧。”

  魏先生的姨媽也表示了自己的疑惑,“因為沒有檔案了,所以不出證明,但是檔案是他們弄沒的,我們遷移戶口的時候,把憑證交給了公安機關,然後他們把憑證銷毀了,讓我們證明自己是誰,那我們怎麼證明呢?”

  濟南市戶籍科的滕科長回復説,“這個事兒真是挺麻煩,但是早晚也得解決,人在這兒,房子在這兒。已經跟領導彙報了,然後協調省廳給解決。”至於什麼時候能夠解決,滕科長也沒法準確回復。

  齊魯網記者將持續關注此事。

  相關閱讀:北京市民出境遊遇阻:“怎麼證明我媽是我媽”

  “該怎麼證明我媽是我媽!”這是北京市民陳先生的一句感慨。聽起來有些好笑,卻是他的真實遭遇。

  陳先生一家三口準備出境旅遊,需要明確一位親人為緊急聯絡人,於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親。可問題來了,需要書面證明他和他母親是母子關係。可陳先生在北京的戶口簿,只顯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而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戶口簿,早就沒有了陳先生的信息。在陳先生為此感到頭大時,有人指了一條道: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開這個證明。先別説派出所能不能順利開出這個證明,光想到為這個證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陳先生就頭疼惱火:“證明我媽是我媽,怎麼就這麼不容易?”而更令陳先生窩火的是,這一難題的解決,最終得益於向旅行社交了60元錢,就不需要再去證明他媽就是他媽了。

  奇葩“母子證明”現濟南版 如何證明“我兒是我兒”

  最近,年近花甲的陳女士遇到件頭疼的事情,自己出國留學的兒子突然讓她辦一份名為“母子關係證明”的公證材料。找居委會,開不了;拿著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又被公證部門告知不具效力。“本來一個明擺著的母子關係,現在卻不知該如何證明了?”陳女士表示十分不解。

[編輯: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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