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試點刑事速裁 4案庭審用時6分

新京報2015-04-23 10:02:01

平谷試點刑事速裁 4案庭審用時6分

  昨日,隨著被告人張某、楊某等4人當庭認罪,未經過質證及辯論環節,平谷法院當庭對4起案件進行宣判,整個庭審時長僅6分鐘。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我對指控沒有異議。”昨天上午,在北京平谷法院,4位被告人依次當庭認罪後,法官隨即宣判。4起刑事案件的庭審,僅用了6分鐘。

  與以往的刑事案件庭審不同,此次庭審並未經過質證及辯論環節。作為北京市首批試點刑事速裁程式工作的法院,平谷法院試點4個月來共審理12起案件。12起案件的庭審,平均用時4分鐘,均當庭宣判並送達裁判文書。

  4案起訴書“打包”宣讀

  昨天上午10時,4起刑事速裁案件集中審理,被告張某、楊某、陳某和崔某分別被指控犯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他們並排著便裝站在被告席。開庭時,檢方對四人一併宣讀了4份起訴書,並直接提出量刑建議。

  之後,法官逐一詢問被告人對指控有無異議,4名被告人依次回答“沒有”。與以往進入法庭調查、法庭質證、控辯雙方辯論的程式不同,在被告人認罪後,法官直接作出宣判,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到10個月有期徒刑,其中3人被判處緩刑1年,均在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之間。

  宣判結束,對於是否有最後陳述,4個人也均回答“沒有”,從10點開庭到10點6分閉庭,整個過程僅6分鐘。

  “從我被抓到今天宣判也就十來天吧。”被告人崔某説,酒後打人後他主動自首認罪,在公安機關階段便被詢問是否同意走刑事速裁程式。得知走這個程式可以早些結案並且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也在認可的範圍之內,他便同意了,“我和家人都希望早點把犯的事兒了結”。

  防止羈押過長刑期倒挂

  審理此案的平谷法院刑一庭助理審判員武林介紹,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危險駕駛、故意傷害、交通肇事等案件事實清楚、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單處罰金的,經被告人同意,可以實行刑事速裁程式。

  “適用刑事速裁案件在公檢法司各個環節都縮短了辦案期限,相當於‘開綠燈’,目前最長的從刑事羈押到宣判只用了1個多月時間。”武林表示,根據以往的刑事訴訟程式,即便是簡易程式,也需進行法庭調查的質證和辯論環節,加上公安機關的偵查羈押和檢察機關審查各需一個月,從立案到結案,至少需要兩個月時間。刑事速裁程式可以有效縮短羈押時間,以免發生輕刑偵查羈押期限過長,刑期倒挂的現象。

  2014年6月27日,北京、天津、青島等18個城市被列為首批刑案速裁試點。2014年底,平谷區法院聯合區公安分局、區檢察院、區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平谷區關於適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式工作細則》,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成為全市首個公檢法司聯合出臺工作細則的區縣。

[編輯: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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