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閣樓白骨案"詳情披露:女友殺死男友後分屍

錢江晚報2015-04-24 09:56:31

  慈溪閣樓白骨案——當年案發時轟動一時,但對此案的一線偵破人員,媒體一直沒有機會深入採訪,對案情的細節也沒有詳盡披露。

  十年前,慈溪某村徐家,獨門小院三層小樓,徐媽媽在清理閣樓時,發現一個塵封已久的舊皮箱,拎到樓下叫來老伴一起幫忙打開——赫然是森森白骨。

  徐家報警。經偵查:原來是徐家女兒殺了前男友,而後分屍,藏屍閣樓。這一藏就是十年,村裏人説:怪不得啊,每次去徐家打麻將,總能聞到陣陣臭味,當時還以為是屋後的臭水溝。

  浙江名探、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崔國華回憶説,當年他勘察現場時,閣樓上單單蛆殼都堆成“小山”,一代又一代蛆蠅的孵化消耗的是一個1米75體重130斤的男人。

  十年,終成白骨。

  當年對於兇手認定過程的細節從未公開過,後來徐家女兒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她也一度翻供,上訴,最後被省高院駁回,維持原判。

  坊間一直有疑問:一個身高不到1.6米的姑娘如何能手刃男友?她有幫兇嗎?她吃得消碎屍嗎?

  歸結起來,疑問是:真的是她幹的嗎?真的是她一個人幹的嗎?

  十年後,錢報《鑒證實錄》欄目終於有機會為你獨家披露,慈溪閣樓白骨案是如何偵破的。

  第一部分

  當年案情:十年藏屍,慈溪一獨門小院閣樓現森森白骨

  崔國華對每一個他辦過的案子都留有文字檔案、現場勘查圖片、案情分析報告,甚至還有當時的媒體報道。現在擺在錢報記者面前的牛皮檔案袋,上書“慈溪市滸山鎮 2006.3.7 白骨案 ”,我不由深吸一口氣,十年,解密的時間終於到了。

  2006年3月7日中午11點,慈溪市滸山街道徐家報警,閣樓發現白骨。當時媒體報道:“警方證實,白骨很可能是一個十年前失蹤的男子,該男子與徐家女兒談過戀愛。而多方消息指向,徐家女兒很有可能就是兇手”。

  事發是這樣的:徐家的房子是一棟二底三樓的獨棟別墅,閣樓位於三樓之上,斜頂稻桶狀。當天徐媽媽上閣樓清理,發現有一堆疊放整齊的東西,外面用木屑等物遮掩,有惡臭。

  別墅在1994年建成後,家人就再沒上過閣樓。

  徐媽媽覺得這堆東西很奇怪,撥開木屑,露出一隻紅白藍相間的旅行式編織袋,打開編織袋,裏面是一隻木箱子,打不開。這時正值午飯時間,徐媽媽把木箱拎下了樓,老伴來幫忙,蓋子一掀——橫七豎八的骨頭,中間還有一把肉斧,保姆在旁失聲驚叫:媽呀,人的腿骨!

  徐家兒子接到父母電話,趕回家,一商量,報警。

  滸山派出所接警後,認為很有可能是一件殺人碎屍案,立刻報告慈溪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當日下午,偵技人員全部到場。

  屍骨不止一袋。公安在閣樓西南角又搜到兩個裝有人骨的編織袋,分別是上肢骨和軀幹;東北角又搜出一個編織袋,打開是個枕套,裏面是頭顱,但已成頭骨。

  屍體是穿著衣服被分屍的,羊毛衫、西裝、棉毛褲、西褲,零碎不堪。同時搜到的還有一張名片和模糊不清的身份證一張,上面的名字皆為“胡某某”。

  案發十年前,1996年的12月18日晚上,胡某某失蹤。

  胡家人回憶,那天晚上,胡某某參加完表妹的婚禮,和一幫朋友去唱歌。在歌廳裏,有朋友説:“咦,我好像看到你女朋友和另一個男人去拍婚紗照了呢。”

  胡某某不信,衝出了歌廳。從此,便再也沒有回來過。而胡某某的女友,正是徐家女兒徐某。當時,胡家人也去徐家問過,徐家女兒説:“是的,那天晚上他是來找過我,我倆吵了一架,他就跑掉了。”而十年後,胡某某的屍體在徐家閣樓出現。

  第二部分

  浙江刑偵界頭面人物崔國華,應邀趕赴慈溪參與偵破

  崔國華,公安部特聘刑偵專家、浙江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浙江刑偵界的“頭面人物”,當年54歲,入行30年,人人尊稱他一聲”老崔“。老崔身材高大不怒自威,話少,“在沒看到現場前,我不做任何評論”,他的特點是所有判斷都建立在現場勘查上。

  那個身材嬌小、待人溫和的姑娘會是殺人分屍的兇手嗎?由於案發時間過去太久,許多證據都已滅失;屍體的白骨化以及兇手殺人後分屍等因素,也使得死者的具體死亡原因難以考證,認定犯罪的條件非常有限。慈溪警方請老崔出馬。

  當年3月9日,老崔趕赴慈溪,他沒有去聽徐家女兒有沒有交待點什麼,坊間怎麼議論,而是一頭扎進徐家小樓,重勘現場……

  十年後,在浙江迪安司法鑒定中心,老崔正在為溫州一起縱火案求助迪安的圖像處理專家,但説起慈溪白骨案,精神仍為之一振,而他的超常記憶力令人驚嘆。

  第三部分

  真兇的鎖定,是怎樣一步步推理出來的

  讓我們按照老崔的邏輯來,看看這次對兇手的認定是不是很具説服力——

  1,胡某某是徐家的人殺的?還是外人所殺藏屍于徐家?

  這是一個獨棟小樓,四週均由圍墻,北面是一條東西流向的小河,室外沒有攀爬條件,要通向閣樓唯有從室內樓梯前往。所有門窗完好。小樓自1994年建成後,一直是徐家人自住,從來沒有出租過。

  另外,在閣樓發現軀幹部屍骨的地面上有一處明顯印跡,周圍有大量蠅蛹殼,説明屍塊被放置此處後,有幾代蒼蠅被吸引於此産蛹,直至屍塊完全腐敗,為此留下大量蠅蛹殼,據説裝了一大袋編織袋。

  而屍體腐敗後,體液滲入此處地面,是以形成印跡。印跡完整,與地面其他地方色澤區別明顯。

  這説明裝軀幹的編織袋被放置此處直至腐敗,直至案發都未曾移位過。

  ——由此,可以判定不可能是外人行兇。是徐家人所為。白骨是徐媽媽發現的,並與老伴、兒子商量後,即刻報警。如果他們對此事有所知或者參與了殺人,絕對不可能主動報案,所以他們三人不知情,基本可以排除殺人嫌疑。

  2,殺人現場在哪?

  閣樓是堆放屍塊的地方,那麼殺人現場在哪?老崔下了閣樓,再逐一對各樓層房間進行勘查。

  在二樓西北房間的地板上,老崔説他趴下來幾乎臉貼著地板細細勘查。有疑點——靠墻處有細微的紅色小點,紅點上被覆蓋了一層清漆。從紅點的大小、位置、數量、顏色、色澤等方面可判定為噴濺狀血跡;部分紅點的邊沿有較淡的延伸情況,説明血跡在地板上附著乾燥後被水分沾到而有所擴散——這説明血跡被拖把拖過。

  正是因為拖過血跡又想進一步掩蓋,就刷了一層清漆覆蓋。“沒想到,正是這層清漆起到了密封保存的作用,使得血跡在十年後仍舊顯現出當年的嬌紅”,老崔印象深刻,可想當年他發現血跡時是何等驚喜。

  ——《鑒證實錄》有一期,我們專門講過血跡斷兇案,不同的血跡情況,比如滴落狀血跡説明的是傷者或者屍體被移動的情況,而噴濺狀血跡是在砍切的過程中兇器與血跡碰撞所形成,往往預示著這就是第一現場,即行兇現場。

  現在還有一個關鍵問題就是,這個房間是誰的——恰恰是徐家女兒當年的房間。

  讀到這裡,也許你要問,這還用再寫下去嗎?首先肯定是徐家人幹的,又排除了父母和哥哥,繼而又在女兒房間裏確定了兇案現場,還有必要再探求誰是兇手嗎?

  當然有必要!我們一定要尋找到更為直接的證據來證明誰幹的(這裡也包含了“是獨自幹的嗎”這個問題),讓屍體説話,這是法醫最擅長的。

  十年成白骨,骨頭邊緣還黏連著一些色如褐土形如棉絮的東西,老崔説這是喪失了蛋白質的肌肉殘存。

  老崔對所有屍骨逐一勘驗,重點是屍骨各分離處的砍痕形態。根據之前掌握的情況:整具屍體分四袋分裝,分別是上肢、下肢、軀幹和頭顱。

  發現每個分離處都有反復砍切的動作。比如左上肢肱骨內側有11刀,外側靠後有10刀,靠前有4刀。

  讓我們再結合兇器來看,也就是那一把肉斧,那是“專業”的肉販用的斧頭,重量達0.6千克,拿著這樣一個自重比較重的砍斧,如果是男人持斧,一斧下去,基本上都是斧落骨斷。但是這裡,每個砍痕都很淺,只有2毫米左右。

  砍痕位置非常分散,不精準,每一斧的落點都很游離。

  不過痕跡所反映出的整體手勢和力量統一。

  ——説明是一個人幹的,而且力量明顯偏小。用老崔的話説是一般女性所為,而且是用盡了所有的辦法,唯一的念頭就是把屍體拆分掉。

  3、兇手指向了徐家女兒,她是怎麼殺的?

  種種證據分析越來越將兇手的可能指向徐家女兒,嚴謹的刑警還要回答一個問題:怎麼殺的。

  如果是兇案發生沒多久,屍體完整的話,法醫通過屍檢一般是能夠判斷出死亡原因的,比如窒息,比如中毒(安眠藥致死等在司法鑒定中都被歸為中毒)。但是,十年的白骨顯然無法告訴法醫這些答案。那麼,我們把難題交給老崔。

  老崔是這樣分析的——

  徐某(徐家姑娘),1米57,身材嬌小。死者胡某某,1米75,體重130斤。而且從砍痕也分析得出,姑娘力量並不大。那麼這樣的一個姑娘絕對沒有足夠力量與男人對抗——排除徐某徒手直接將胡某某殺死的可能性。

  再者,從屍骨上的傷痕分析,可得出都是死後分切形成,但又沒有能使胡某某迅速喪失抵抗能力所必然形成的外傷痕跡——排除徐某突然襲擊的可能性。

  屍體外衣衣著完整,可判定他並不是正常睡覺,如果正常睡覺應該脫了衣褲,説明他並不是真的想睡覺,而有可能被藥物控制。

  另外在編織袋裏還發現了電話線,從整個編織袋的內容物來説,除了屍塊就是工具,比如砍斧等,那麼可推斷,電話線也正是兇手當時用到過的工具之一,那麼電話線的作用很有可能就是勒頸。

  ——綜上,殺人手段,很有可能是先通過藥物使其喪失抵抗力,再用電話線勒頸殺死。

  殺人後,次日分屍,分屍後曾拖掃地面並上過漆。

  老崔的結論是,慈溪“06.3.7”殺人分屍案為徐某一人所為。

  第四部分

  嬌小女子殺人分屍案,動機起源於愛情

  最後,錢報記者要説一説兇案究竟為什麼會發生,剛才是案情,而動機則是起源於愛情。

  徐某的媽媽在當地是一位很有威望的老師,教書育人30年。徐某一開始也是做教師的,後來調至教育局。

  徐某和胡某某是初中同學,關係很好,1990年胡某某去當兵的時候,徐某還去部隊看過他,大家都覺得他們是一對。

  1996年12月18日晚上,胡某某去參加表妹的婚禮。婚禮後,他和一群年輕人一起去唱歌。正是在歌廳裏,有人説:徐某和別人去拍了婚紗照了,她還是你女朋友嗎?

  酒後的胡某某聽聞怒氣沖衝來到徐家小樓前。

  小夥子丟了個石子到二樓姑娘房間的窗戶上。也許這是他們一貫的聯絡方式。姑娘下得樓來。

  接下來,大致的對話是——

  小夥子問:“你要結婚了?”

  姑娘:“是的”。

  小夥子:“我不讓你跟別人結婚!”

  姑娘:“我哪怕不跟他結婚,也不會跟你結婚”。小夥子一拳打在姑娘臉上(後來有證人説第二天見徐某頂著烏青的眼眶來上班)。

  姑娘叫男人上樓去談,怎麼談的,我們就不清楚了。後來姑娘把安眠藥融在水中,男人喝下遂倒在了床上。

  根據徐某在警方處留的口供:在安眠藥的作用下,胡某某再也不動了。然後她用電話線勒住了他。之後她在胡某某身邊坐了整整一個晚上。直到天亮她才確定,他,曾經的男友,真的死了。她把他藏在床下。

  次日,徐某買了砍斧,買了一把衣服剪,這一點老崔也勘查出來了,因為在後來裝屍體的編織袋裏也找到衣服剪的盒子,連包裝都在,説明這很有可能是後面購置的。

  再接下來,就是一個弱小女人竭盡全力分屍。而正是因為死亡多時之後再分屍,所有沒有大量的血跡。

  在分屍後,姑娘根本就不敢在自己房間睡。此後,她也再沒有上過閣樓,也不敢把屍體外藏或者挪動。之後的幾年,她還編織了不少謊言,騙胡家人:胡某某跟我吵了架,一氣之下外出打工了,他讓我給你們帶句話……

  案件經過一審,上訴,二審,徐某被判故意殺人罪,死緩。一般來説,故意殺人,並分屍屬於情節惡劣都會判死刑的,此案是考慮到胡某某在獲悉徐某放棄他之後,深夜趕到徐某家裏質問,引發爭執,對本案的引發應負一定責任。

  白骨發現時,徐某家庭幸福,丈夫是當地的一個鄉鎮的小幹部,兒子都已9歲了。

  第五部分

  刑偵專家根據重塑現場後的分析,和徐某口供的殺人過程不差毫釐

  正如之前錢報記者所説的,在勘察現場得出結論之前,老崔沒有去過問徐某交待了一些什麼,坊間議論了一些什麼。

  老崔説,他的職業習慣和職業天賦,使得他在抵達每一個新的現場時,大腦會迅速清空,然後像一張白紙一樣,敏感而精準地接受來自這個現場點點信息,每個有效信息都會在白紙上樹立起一個標記,最後綜合這些標記,老崔就能“重塑現場”。

  這個案子也不例外,後來根據徐某的口供,她的殺人過程和老崔根據現場建立起來的分析居然不差毫釐。

  當年慈溪閣樓白骨案發時,錢報記者肖菁正供職于其他一家媒體,指揮記者採訪,並一手編輯了兩個整版刊發此案,即便有這樣深入的介入,當時也和其他人一樣對案情的細節也有疑問。

  一晃就是十年,終得解惑。

  寫出來,也是給當年和錢報記者一樣對兇手認定有疑問的人一個交代。

  感謝老崔。

  老崔在辦完慈溪白骨案後沒兩天,又接到求助電話,趕赴金華,等待他的是又一件轟動全國的案件,變態殺人狂魔董文語。

[編輯:顏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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