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京市長季建業受賄案一審宣判獲刑15年
國際在線2015-04-07 10:32:46
2015年4月7日,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長季建業受賄案,認定被告人季建業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二百萬元。
2013年10月,季建業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2014年2月被立案偵查,12月被提起公訴;2015年1月此案開庭審理,季建業被控非法收受財物共計1132萬餘元。
【庭審回顧】
原南京市長季建業受賄案1月16日上午8點半在山東煙台中院公開開庭審理。2013年10月,季建業被調查,成為十八大後江蘇落馬的首位省部級官員。據檢察機關指控,季建業歷任昆山、揚州、南京等多市市長、市委書記等職,在任時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此外,隨著今年原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的落馬,南京成十八大後第一個書記、市長均落馬的省會城市。
宣判現場
審判長宣讀判決要點
1月16日,季建業受賄案庭審現場
[編輯:張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