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起飛機乘客擅開艙門案開審 今年已有12起

人民網2015-05-11 16:10:08

  據中國民航局網站消息,5月11日上午,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韓亞航空乘客擅自開艙門一案。公訴人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擅自打開飛機應急艙門的犯罪嫌疑人樸某進行起訴。這是我國首起乘客因為打開應急艙門而受到起訴的案例。

  2015年2月12日,犯罪嫌疑人樸某在吉林省延吉機場乘坐韓亞航空OZ352航班前往韓國仁川,在飛機滑行期間,擅自打開座位旁邊的應急艙門,導致應急滑梯彈出。機組立即採取緊急措施將飛機迫停,韓亞航空當即向民航吉林機場公安局延吉機場公安分局報案,公安機關給予樸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該事件導致OZ352航班延誤近4小時,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4000元,延吉機場運行秩序受到嚴重影響。2月21 日,吉林機場公安局對此案進行立案偵查,並於2月23日向延吉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捕樸某。3月5日,經延吉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吉林機場公安局將樸某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執行逮捕。3月13日移送起訴。

  據民航公安部門統計,自2015年1月至今,昆明、重慶、呼和浩特、南京、延吉、長春、深圳、烏魯木齊、鄭州、騰衝等地已發生機上乘客擅自開艙門事件12起,嚴重危害航空安全,影響航班正常運行,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專家介紹,我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16條和第25條明確規定了機場與航空器內禁止的行為。擅自打開應急艙門,即屬於航空器內所禁止的、擾亂秩序和危害飛行安全的行為,民航公安機關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或者後果嚴重的,還可能觸犯《刑法》有關規定,構成犯罪,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編輯:張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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