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規定:姓名拼寫超過25個字母將違法
國際在線2015-05-13 17:12:29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魏為、阮誠忠):據越南之聲電臺報道,近日召開的越南國會常委會會議正在對《民法(修正案)》草案進行審議,草案中對姓名的有關新規定引起國會代表不同的看法。
《修正案》草案中新增了對於越南人姓名“中間名”的規定。同時還明確了個人姓名拼寫不能超過25個字母。《修正案》還規定了越南人和在越南生活的無國籍者的姓名均應使用越南語或越南各民族語言,不能以數字、圖案等非文字形式體現。
一些國會代表表示,增加中間名這一規定本身並不存在問題,但幾十年來,越南各種文書、表格都未出現對中間名的要求,因此,增加中間名的要求本身是否具有實際意義和使用價值有待商榷。越南人取名習慣與中國人相似,由姓和名組成,多為三個字。首個字為姓,最後一個字為名,中間的字即為中間名。比如記者“阮誠忠”這一名字,“阮”是姓,“忠”是名,“誠”就是中間名。以前填寫姓名時,姓填“阮”,名填“誠忠”,按照新的規定,名填“忠”,中間名填“誠”字。
對於《修正案》草案中有關姓名必須在25個字母內的規定,司法部門解釋説,其目的主要是為了規範越南公民名稱使用,減少在戶籍登記等必要的錄入時産生的不便。然而,有國會代表認為,這一規定違法了越南《憲法》對於公民姓名權的規定。名字長短不會危害道德品質和社會秩序。對於名字的限制,更應注重引導而非強制。
[編輯:張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