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男子涉嫌盜提馬航MH370乘客存款 被判監禁鞭笞
據馬來西亞馬新社報道,涉嫌盜提馬航MH370客機乘客7650令吉銀行存款的技工,20日被法庭宣判監禁11年及3下鞭笞,由於刑期同期執行,因此他需坐牢4年及3下鞭笞。
34歲被告巴希爾涉嫌盜提乘客的銀行存款,他于4月28日改口對4項控狀認罪,地庭法官諾莎麗達20日作出上述判決。
他在第1項控狀下被判監禁2年,第2項控狀下被判監禁2年及1鞭,第3項控狀下被判3年監禁及1鞭,第4項控狀下被判4年監禁及1鞭。
不過,由於諾莎麗達諭令刑期同期執行,因此巴希爾需坐牢4年。
巴希爾在去年8月20日被控時不認罪,審訊從4月16日開始,控方傳召4名證人。
諾莎麗達宣判時説,法庭考慮到公眾利益在被告利益之上,法庭認為被告的行為殘忍及不人道,並影響銀行的名譽。
他被控在去年5月15日上午10時零2分及6月29日晚上11時28分,在安邦的匯豐銀行提款機犯下上述罪行。
此外,雖然被告34歲妻子諾西拉今年必須和丈夫一起被判,不過由於她缺庭,法官因此對她發出逮捕令。較早前,巴希爾説,他的妻子因瀉肚子而缺庭,並呈上病假單。不過,法庭因病假單上沒有完整寫明諾西拉的名字、病假單上的日期已修改,以及沒有附上醫院證明表格,而質疑病假單的真實性。
法庭展延至21日對諾西拉下判,以讓她出庭。諾西拉麵對12項控狀,包括轉移大馬人民的存款、使用假文件及欺騙銀行主管,以及盜提有關存款。她被控在去年5月14日至7月8日之間,在其工作的匯豐銀行安邦口(Leboh Ampang)分行犯下罪行。
此案主控官是阿末法裏副檢察司,被告兩夫妻沒有聘請代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