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殺妻冤案當事人:警察訊問7天7夜 不讓我休息
用於英生的話説,1996年12月2日是他“噩夢”的開始,從那天起,他從天堂跌入了地獄的最底層。當天上午,他的妻子韓某在家中被害。
妻子被害幾天后,于英生被蚌埠警方作為重要嫌疑人刑拘;又過10天,警方宣佈案件告破,于英生作為兇手被正式逮捕。此後,等待他的是漫長的六年六審和叫天不應叫地不靈的17年冤獄之苦。
2013年8月13日,于英生迎來重生。安徽省高院公開宣判于英生無罪,于英生當庭獲釋。2015年5月15日,于英生殺妻冤案真兇武欽元被蕪湖中院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在武欽元被一審宣判前,于英生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專訪。
記者:被公安部門帶走後,你經歷了什麼?
于英生:1996年12月10日夜裏10點半左右,他們把我帶到市刑警支隊進行訊問,連續7天7夜不讓休息,就這樣我都沒承認殺人。後來我被送到蚌埠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裏經歷了下雪天洗冷水澡等一系列虐待。一下子感覺從天堂到了地獄,而且還是最深的一層地獄。
記者:從案發到最終被判無期,經歷了六年時間,這期間發生了什麼?
于英生:1998年2月,看守所所長告訴我,因為證據不足,我的案子已被市檢察院退查了兩次,可能會被無罪釋放。但後來辦我案子的蚌埠市公局局長調任檢察院檢察長,很快就對我的案子提起了公訴。事實上,案發現場提取的精液樣本經過鑒定不是我的,律師多次向法院提交這份材料,始終不被採納,還有現場提取到的陌生人指紋也一直沒被當作證據。2001年,我被判了無期。
記者:承受了如此的冤屈,你是否曾經想過放棄?
于英生:剛開始時特別絕望,在看守所被折磨了近6年時間,生不如死,也想過放棄。但我經常夢到妻兒,如果放棄了,兒子將一輩子背負父親是殺人犯的惡名,妻子的在天之靈也永遠不得安息,而且我身後的疑問和非議將永遠無法消弭。我知道自己是無罪之身,不論多少年我都是要申冤的。活著就是一種希望,一旦人不在了,這個冤案將永遠成為冤案。
記者:17年漫長的牢獄生活是如何度過的?
于英生:我在獄中每天堅持鍛鍊一個多小時,特別絕望的情況下就默念家人的名字,給自己心理暗示。後來,我在裏面訂閱了大量書籍,堅持學習法律,還背誦了十幾萬字的法律文本。2005年,我參加了司法部舉辦的“我與法的故事徵文”,獲得了安徽省唯一一個三等獎;後來,又報名全國自學考試,學習法律本科課程,獲得了畢業證。學習法律給了我翻案的信心,越學法心裏越豁亮,鬥志就越頑強,回看自己的案件,更覺得荒謬,僅憑口供就定罪,現場很多疑點無法排除。
記者:冤案對家人有怎樣的影響?
于英生:案發時,兒子剛上小學二年級,案發後孩子一直跟著岳父岳母生活。原來我們兩家關係很好,但事發後,這十幾年來,兩家老人從來不講話。這麼多年,孩子一直誤以為父親殺死了母親,所以不愛説話。我有時會做一些小玩具,托別人帶出去,但這些玩具從來沒有機會送到兒子手上。直到武欽元被抓以後,我們一家人才算真正團圓。
記者:是什麼信念支撐著你在絕望中堅持走下去?
于英生:是內心的堅定,我始終堅信司法最後能給我一個平反的機會。司法進步有個過程,冤獄的梳理和證明也有個過程,所以我沒有放棄。後來監區的指導員告訴我,可以進行申訴,在牢房裏我就給檢察院、法院寫申訴信,指導員幫我把信遞出去,到現在我心裏都很感激他。
記者:被改判後最想做的事情是什麼?
于英生:是親情的修復。17年來,我撫育兒子的機會被剝奪了,孩子因為這事受到很大牽連,沒能安心學習,我想要彌補。其次是要修復跟我岳母的感情,我父母和岳父都去世了,現在她是我唯一的長輩。
記者:現在法院改判已經快兩年,真兇也已經落網,冤案的追責是否有了結果?
于英生:目前還沒有消息。我認為,對於冤案的成因,我有知情權。我不是一個以牙還牙、以血還血的復仇主義者,但這樣的冤案不僅是對我個人的傷害,更是對法律的不尊重,傷害的是我們老百姓對法律的信仰、對司法的敬畏。我要的不是對哪個人的報復,而是一個交代。敢於認錯才能避免類似悲劇的重演。
記者:目前生活狀況如何?
于英生:畢竟與外面的社會脫節了17年,我現在正在積極適應新的生活節奏。2013年出獄後,我就回到了工作崗位,一是恢復了公務員身份,二是落實了正科級待遇。現在就想在單位承擔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盡到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記者:對於未來的生活有什麼規劃?
于英生:短期規劃是儘快融入社會。無罪獲釋後,我在蚌埠買了個小房子,已經裝修好了。平時我喜歡騎自行車,打算以後常外出騎行,鍛鍊身體的同時,也讓自己多接觸些人,長點見識。至於長期規劃,我想把人生的這段歷史做個小結,把我在監獄裏記的日記整理成書,還有就是希望兒子能儘快組建家庭,找到自己的幸福。
採訪結束時,于英生平靜地説:“曾經耽誤的17年時間已經一去不復返了,我只能接受現實。未來,只有多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才能對得起重獲的‘新生’。”(“中國網事”記者 劉美子 湯陽 徐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