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法官開車頂輔警狂飆2公里 已被提請免職

京華時報2015-05-09 11:06:52

  近日,河南濮陽一法官在安陽市駕車交通肇事,被現場查處時開車頂著輔警狂飆近2公里,直至被逼停。昨天,濮陽市中院稱,決定將涉事法官調離審判崗位,並提請免職。

  警方未認定酒駕套牌

  3日下午,安陽市文明大道東段一輛車牌號為豫JVV909的轎車被路過車輛逼停,引來群眾圍觀,而這距離第一事發現場安陽高鐵站前廣場已近2公里,車上趴的男子是安陽市高鐵東站綜治辦特勤隊的輔警王宇飛。

  據王宇飛的同事徐琦回憶,事發時他們在高鐵站前廣場查處違法停車,違法車輛車主不聽指揮還破口大罵,並開車將其撞翻。王宇飛見狀連忙攔車,該車突然加速,王宇飛躲閃不及趴在了引擎蓋上,司機沒有停車。

  王宇飛説,當時他只能緊緊摳住引擎蓋靠近前擋風玻璃處。視頻監控顯示,這輛車頂著王宇飛狂飆,最終一輛送快遞的麵包車將其攔下。

  據圍觀群眾説,事發後開車男子爬到后座,讓副駕駛位置的女子轉移到駕駛位置上,身上有酒氣。據當地電視媒體報道的視頻顯示,車內還有一副車牌號為豫JD9652的車牌,疑為套牌車。下午3點55分左右這輛車被攔下,6點55分,交警才來到事發現場,將車上兩人帶走。

  6日下午,河南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出通報稱,涉事司機確係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李全傑。安陽市公安局也發出通報,將此事件定性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稱經對李全傑和另一乘坐人員抽血檢測,兩人酒精含量均為零。經查詢,肇事車輛後備廂內的牌照真偽、來源、使用情況正在核查。警方做出對肇事司機李全傑處以5日拘留,1000元罰款,駕駛證扣12分的行政處罰,扣留事故車輛。

  濮陽中院稱其違背操守

  8日,濮陽中院認為,李全傑身為法官,在發生交通肇事後,不主動接受處理,卻駕車頂人逃逸,嚴重違背法官職業操守和基本道德準則,嚴重損害人民法院形象,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根據聯合調查組調查結果和安陽市警方調查處理決定,依據相關規定,濮陽中院決定給予李全傑行政記大過處分,調離審判崗位,並提請濮陽市人大常委會按照法定程式免去李全傑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同時建議濮陽市紀委給與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上述事件仍陷重重迷霧,有媒體質疑,為何交警事發近3小時後才到達現場?警方為何沒在現場進行酒精檢測?

  針對已經公佈的案件細節,有法學專家表示,輔警不是一般公眾,他是以行使行政職權的身份出現的。當事法官有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嫌疑。 (央廣鐘欣)

[編輯:顏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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