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食品安全法10月施行 北京將嚴打網絡賣假藥
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將於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張志寬16日透露,北京將修訂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攤販的管理辦法,將嚴打網上銷售假劣食品藥品等行為。
這是他在當天啟動的北京2015年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中表示的。今年4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新法共十章,154條,對原有70%的條文進行了實質性修改。
張志寬當天表示,新修訂《食品安全法》拓展了監管範圍,增大了處罰與問責力度,北京將堅守食品安全底線,正開展《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修訂立法調研,將對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攤販的配套管理辦法等進行修訂。
他強調,新《食品安全法》增加了網絡食品交易的監管與責任,北京也將嚴打互聯網違法。他説,今後將嚴厲打擊未經許可從事互聯網經營、網上銷售假劣食品藥品,利用互聯網發佈食品藥品宣傳廣告等行為。
針對“最嚴”新版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藥監局法制處處長冀瑋介紹,新法規定對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性質惡劣的行為,“直接吊銷許可證,並處最高為貨值金額30倍的罰款“。他解釋,與以往15倍處罰上限相比,罰款幅度翻倍;且貨值金額的30倍,意味著是所有進貨總值的三十倍,而不僅是收入所得。
冀瑋説,新法還增加了行政拘留的處罰,規定“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並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增加了“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産經營管理工作”、“一年內累計三次受到責令停産停業、吊銷許可證以外處罰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産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等規定。
冀瑋説:“這大幅提高了違法成本,對違法者有極大震懾作用,也賦予了行政執法機關更有力的監管武器”。(記者 曾鼐 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