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鄭州地鐵內喂孩子進食惹風波 官方:尚未處罰
記者寧田甜實習生蒿菁菁
核心提示|昨日,網友發佈了一女子在地鐵內喂孩子進食的微博,引發了廣大網友的關注,地鐵內該不該禁食的問題再次出現在公眾的視野。有網友支持地鐵全面禁食,也有網友認為不能搞“一刀切”。對於此事鄭州地鐵方回應,現行的《條例》是不允許在地鐵車廂內吃東西,但喝水是可以的。
【網友爆料】一女子在地鐵內喂孩子進食
昨日早上,網友@滴滴答的小墨墨發博稱:“今天早上在鄭州地鐵遇到的,坐我旁邊一直吃,油腥味很重,面對不文明的行為,要曝光一下他們才會知道自己做錯了。”(如上圖)
昨日,記者多次經微博私信該網友,但對方一直未回。其微博登記信息顯示,該網友所在公司是河南一家電子通信公司。
隨後,記者撥打該網友微博上所顯示的公司電話,公司人稱,公司人多,僅知道網名的話,不好找到其本人。
這一微博,立即引來眾網友圍觀。那麼,鄭州地鐵車廂內允不允許吃東西?喝飲料是不是也不可以?
針對上述疑問,一些網友並不是很清楚。
【有關政策】《辦法》規定地鐵內禁食,最高可罰500元
有關鄭州地鐵運營管理的相關規定,自鄭州地鐵誕生之日起,一直在變化和完善。但有關地鐵車廂內禁食的規定,卻一直未變。
2013年8月初,鄭州市政府法制辦公佈了《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了地鐵運營方、乘客等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其中就包括車廂內禁食等規定,凡違反規定在車廂內吃東西的,最高可罰500元。
當時,鄭州市政府法制辦法規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有的城市規定地鐵車廂內“禁止飲食”,而鄭州的《徵求意見稿》規定“禁止進食”,一字之差,表明更偏重於禁止吃東西的行為,並不完全禁止喝飲料的行為。
昨日下午,鄭州市軌道公司客運部一李姓負責人對此表示,鄭州地鐵目前施行的《辦法》規定,地鐵車廂內禁食。這一地方性規章,源於去年鄭州相關市領導簽署的政府令。
不過,規定中的“禁止進食”,主要指的是禁止吃東西,喝水和飲料還是可以的。
【執行情況】一般以勸阻為主,尚未處罰過
鄭州地鐵車廂內之所以禁食,上述李姓負責人作了解釋。他説,原因大致有三。首先,國內現行的地鐵運營,大多都如此規定;其次,地鐵車廂內吃東西,遺撒的食物殘渣,容易招老鼠,容易造成老鼠啃食電纜,如運行區間的通信光纜、地鐵專用光纜等,從而影響地鐵運營安全;再者,地鐵車廂是封閉空間,吃東西尤其是氣味大的食物,如韭菜包子等,刺鼻氣味會影響車廂空氣,影響其他乘客。畢竟,車廂是公共環境,需要大家一起保持其環境衛生。
“地鐵是短距離運輸,地鐵車廂內不吃東西,乘客完全可以堅持,等出站再吃。”該負責人説,針對這一情況,地鐵方也有相應的監管。如他們每趟列車都有巡檢員,巡檢員除負有保障車廂安全的責任外,對於那些在車廂內吃東西等不文明現象,也會進行勸阻制止。另外,他們還有檢查團隊,也會定期對這些現象進行檢查。除這些管理辦法外,最主要還要靠廣大乘客發現舉報,每個站臺都有工作人員,一旦接到舉報,工作人員會做出相應處理。不過,鄭州地鐵1號線開通至今,他們尚未處罰過車廂內進食的行為,“這種現象目前很少,一般以勸阻為主。”
昨日下午,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法規處相關人員對此表示,目前有關鄭州地鐵的運營管理,施行的是《辦法》。《辦法》規定,地鐵車廂內禁食。而正在審議階段的《鄭州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也同樣規定,地鐵車廂內是禁食的。
【看看鄰國】韓國的地鐵中可以任意進食嗎?
走進韓國的地鐵站,會發現站內站外都有小型便利店。每一個地鐵站裏的候車區裏,都設有飲料與零食的自動販賣機,還有小型報刊零售亭。在等候地鐵期間,不難見到有乘客去購買一杯咖啡或一包零食。
據首爾地鐵宣傳室的負責人介紹,雖然韓國目前還沒有法律條文規定須在地鐵內禁食,但宣傳部門對於“地鐵禮節”的宣傳也從未懈怠過。他們主要通過圖片廣告或視頻的形式,隨時隨地提醒乘客們自覺遵守地鐵禮節,不要攜帶易撒飲料及紫菜包飯等散發氣味的食物上車。
禁食
【熱議】地鐵內到底該不該禁食?
七月的尾巴不是獅子座:地鐵是密閉空間,是靠大家來維護的,孩子是父母最好的老師,一言一行都影響著孩子。讓孩子知道公共場合的要求是有必要的。
我邪惡我逍遙:習慣是從小養成的,你的這一舉動就破壞了小孩子的文明修養!如果拉肚子忍不住可以,如果旅途太長小便忍不住也可以,難道一口吃的也忍不住?
Miss_Rabbit-:如果大家都無視公共規則,那制定這些規定有什麼用?風語風眼:地鐵裏吃東西確實不文明。
進食
ccjj0923:又不是什麼刺激性食物,再説孩子要是餓了,真心不選時間地點啊!
奇葩六六:小孩子怎麼能跟大人比,大人能忍,小孩子不能,相互理解,誰都會有孩子的。
arno工程師:小孩子餓了吃點可以理解,別拿條條框框對待孩子!
中立
不長肉肉的吃貨:地鐵裏空氣不流通,細菌也較多,不僅不利於吃東西乘客的健康與形象,氣味也會給其他乘客帶來不適,畢竟公共場合應顧忌下大家的感受,但對於特殊情況大家也應理解。
Shao-潔:應區分輕重緩急,正常情況下還是不吃的好。計然_:無論誰對誰錯,國內國外,包容都是最好的美德!
肉肉都去哪兒了:油條味真的很刺激,味道超大,要是麵包我不太介意,可是油條我受不了。
律師發聲:
律師趙鈺濤認為,對於發生在公共場合的不文明行為,作為普通民眾,有制止和監督權,但要考慮限度。如果你的制止行為侵犯了其他公民尤其是未成年人的肖像權或其他正當權益,超出了一個普通公民該有的限度,就涉嫌構成侵權。這件事上,拍照者若沒對孩子進行馬賽克處理,就涉嫌構成侵犯未成年人權益。而且這種做法,易形成網絡暴力,很容易對當事人尤其是未成年孩子形成網絡上的人身攻擊,易對孩子造成傷害。這件事,拍照者正確的做法是,依據相關管理規定,善意提醒大人,或者告知站務人員處理,而非盲目地上傳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