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公佈寶馬肇事案車速:時速195.2公里

人民網2015-06-29 14:54:37

  據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消息,6月20日13時53分許,發生在南京市秦淮區石楊路與友誼河路交叉路口的交通事故,經警方對事故現場勘查、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視聽資料、檢驗鑒定等方面的調查和證據收集,現已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季進駕駛牌號為陜AH8N88寶馬轎車在道路上違反限速規定超速行駛(經鑒定,車輛通過事發路口時行駛速度為195.2km/h),在直行、左轉信號均為紅燈的狀態下,從左轉彎車道直行通過路口,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傷、多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且事發後棄車逃逸。

  王季進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相關規定,認定王季進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季進被警方依法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編輯:顏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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