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法院首次在永興島上庭審破壞海洋生態案件

人民網2015-06-05 10:55:08

  三沙市三沙群島人民法院今天在永興島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被告人何某挺、何某端因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有期徒刑,緩期執行。這是三沙設市以來,在永興島首次開庭審理案件,此案的宣判,也表明瞭三沙市打擊破壞海洋生態環境行為的決心。

  庭審于上午10時正式開始,合議庭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式進行:核對被告人身份,告知被告人法定的權利、義務,訊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等。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公訴機關認為,何某挺、何某端在三沙市海域內,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護法規,並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應以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刑事責任。並當庭出示了該案的相關證據。

  經鑒定,這些海龜屬於綠海龜,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兩被告人委託了四名辯護人出庭辯護。在法庭辯論階段,辯護人對起訴書中指控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但認為兩被告人具有自首情節,並具有主觀惡性小、社會危害輕、是初犯、偶犯等情節,希望法庭從輕、減輕或免於刑事處罰。

  控辨雙方圍繞被告人是否自首以及相關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適應法律、證據等各個方面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辯論結束後,兩被告人做了最後陳述:認為自己文化水準低、不懂法,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中午12:00,審判長宣佈休庭。下午15:30繼續開庭,審判長宣判。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何某挺、何某端,均是海南省瓊海市譚門鎮人。2014年10月18日,他們駕駛瓊海03168漁船在南沙群島半月礁瀉湖口作業時,用3袋大米、3箱食油、3箱餅乾等從一艘外籍漁船交換了24隻海龜。21日早,在南沙群島仙娥礁附近,正在該海域執勤的中國海警3113船發現了他們的漁船,並登船檢查,發現並扣押了這24隻海龜。海警當場放生了22隻海龜,並將兩隻受傷海龜帶回海南救治。何某挺、何某端按照海警的指令,將漁船開回文昌清瀾港接受處理,並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何某挺、何某端無視國家法律,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收購、運輸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動已構成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判處被告人何某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何某端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元。

  兩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

  據悉,這是三沙市成立審判機構後,審理的第二宗案件。此前,三沙市三沙群島人民法院還在海口辦公區開庭審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記者李學山 通訊員宋起來)

[編輯:王雪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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