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

新華網2015-06-08 11:28:55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全面部署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計劃》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薄弱環節和短板在鄉村,在中西部老少邊窮島等邊遠貧困地區。發展鄉村教育,幫助鄉村孩子學習成才,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是功在當代、利在韆鞦的大事。必須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要聚焦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關鍵領域、最緊迫任務,打出組合拳,多措並舉,定向施策,精準發力,標本兼治,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質優良、甘於奉獻、紮根鄉村的教師隊伍。

  《計劃》明確,要抓好8方面舉措:一是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準。進一步建立健全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切實加強鄉村教師隊伍黨建工作,適度加大發展黨員力度。落實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二是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擴大農村教師特崗計劃實施規模,重點支持中西部老少邊窮島等貧困地區補充鄉村教師。鼓勵地方政府和師範院校根據當地鄉村教育實際需求加強本土化培養,採取多種方式定向培養“一專多能”的鄉村教師。三是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全面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四是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標準。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小學、教學點編制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五是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傾斜。各地要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時不作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六是推動城鎮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各地要採取定期交流、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七是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按照鄉村教師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從2015年起,“國培計劃”集中支持中西部地區鄉村教師校長培訓。八是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國家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省(區、市)、縣(市、區、旗)要分別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

  《計劃》強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實施主體,要制訂實施辦法,加大投入力度,加強督導檢查,切實將計劃落到實處。

[編輯:王雪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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