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齡童玩槍 誤殺鄰家女孩 私藏槍支的父親被判刑5年
長江日報2015-07-10 15:10:41
父親在臥室的枕頭底下私藏了一把槍,被9歲的兒子拿出玩耍,兒子不慎將鄰居8歲的女童誤殺。昨日從市中級法院獲悉,二審判決私藏槍支的父親處以5年有期徒刑。
2013年12月,東湖高新區左嶺街的熊某從袁某處借來一把自製手槍,後又從“勇子”處(另案處理)獲得子彈2發。熊某將槍支和子彈放置於自己臥室枕頭底下。
去年2月23日13時許,熊某9歲的兒子小志(化名)與2名小夥伴一起在奶奶房間看電視。小志突然想用槍嚇唬嚇唬小夥伴,就到父親的房間拿來槍支。下開彈匣後,發現裏面有2顆子彈,小志又將彈匣裝上,拉開槍栓,對著8歲的小莉(化名)頭部打了一槍。小莉當場倒下,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鑒定,涉案的自製手槍以火藥為動力發射彈丸,具有致傷力,認定為槍支。
兩天后,熊某被抓獲歸案。據熊某交代,他平時將槍藏在床頭櫃裏頭,但案發頭天晚上,他將槍放在枕頭底下,上了彈匣,但沒上膛;他從沒當著兒子面拆過槍,更沒教過兒子用槍,不知道兒子怎麼知道他藏槍的事。
2014年8月13日,袁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熊某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並造成一名幼童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依法判處熊某有期徒刑5年。
熊某認為量刑過重,提起上訴。市中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另據了解,袁某也因犯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記者李亦中)
[編輯:顏觀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