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奪命電梯不能無辜路人一再用生命"試錯"

國際在線2015-07-27 16: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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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上午10時左右,湖北荊州安良百貨商場發生了一起電梯安全事故。一名30歲左右女子帶著一小孩經手扶電梯上樓,臨近上一樓層電梯到達口時,電梯踏板突然塌陷,在該女子墜落電梯裏的那一瞬間,她雙手托起隨行的孩子,而自己在三位商場女迎賓人員的面前活生生地被捲入了電梯裏。從監控視頻來看,其慘烈程度讓人驚悚。待營救人員趕到現場,該女子已無生命體徵。(《武漢晨報》7月27日)

  這起電梯安全事故,和以往的電梯安全事故一樣,觸目驚心,因為電梯結構設計的特殊性,人一旦被捲入電梯,往往沒有逃生機會,而且身體大多會遭受嚴重的撞擊或者擠壓傷,事故慘烈程度,讓人無法直視。

  如果盤點近幾年的電梯安全事故,可謂觸目驚心:有從高空十幾層樓直接跌落,當場殞命的;有被電梯門夾住脖子,血濺轎廂的;有從滾梯直接跌落,當場死亡的……各種有關電梯安全事故的慘劇,無一例外不是讓人心驚膽戰,面對頻繁發生的安全事故,人們的第一反應是,這到底是誰的責任?

  説到責任的追究,我們先看一組調查統計:有調查顯示,在諸多導致電梯安全隱患的因素中,電梯製造品質問題佔16%,安裝問題佔24%,而保養和使用問題高達60%。我國電梯出廠時需通過國家相關品質標準檢測,産品品質基本過關,目前絕大部分事故根源都集中在“維修保養”這一環節上。

  既然事故發生的源頭很容易就找出了,那對症下藥不就是了?可是問題並沒有那麼簡單,和中國其他社會問題一樣,一個小小的電梯維修保養問題,卻儼然成為了一個社會老大難問題,癥結到底出在哪?

  按照我國《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維保單位按照合同,受物業公司的委託對電梯進行15天一次的維保。如果按照這個標準,大家可以去自己小區所在的電梯間看看,維修保養記錄是否能夠達到15天一次,可能結果會讓人很驚詫,因為極少有電梯維修保養頻率能達到這樣的標準,達不到的原因也很簡單——節省費用。一年做一次維修保養和一年做十次維修保養的費用肯定是不一樣的,有些商家和物業公司為了節省費用,就敢在這事關人命的關鍵設備保養上省錢,因為大家都有僥倖心理,覺得少保養幾次,不會出現電梯奪命的倒楣事,再直白點,電梯奪命那是個概率事件,一般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做十次保養還不如只做一次。

  正是因為這種想法,加上相關部門的監管跟不上,才導致了近年來電梯奪命事故屢屢發生,所以,筆者建議,應該加大對公用電梯等事關百姓公共安全的設施的維修保養監督,對於不認真履行維保責任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實行安全生産檢查一票否決,對其不但實行經濟上的重罰,而且要在企業年檢等環節進行一票否決,不給予年檢合格,直到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能完全履行電梯按時維修保養規定。

  同時,要實行質檢安監部門連帶責任制度,實行包片制度,對責任區內的電梯安全檢查,必須設立專人負責制,一旦出現問題,要負連帶責任。沒有責任在身,自然就不會真正負責,所以監管部門的責任必須是明確而具體的,出了事故是要丟官的,如果追責明確,也就不會有那麼多因缺乏監管而産生的電梯奪命悲劇了。

  電梯安全責任到底誰來負責,誰來監管,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明確的制度條文,但是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電梯已經成為重要的公共設施,維護它的安全運轉,少一些無辜百姓突然喪命電梯,相關的監管部門應該儘快出臺具體規定,減少類似悲劇一再發生。(王儀之)

[編輯:蔣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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