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航一旅客機上縱火砍人被制服 民航公安介入調查
26日淩晨1時許,深圳航空公司一架由浙江台州飛往廣州的ZH9648航班在降落過程中,一名旅客企圖破壞機艙設施,嚴重危及飛行安全,被機組人員和機上其他旅客制服。目前,警方已將犯罪嫌疑人控制,國家民航局聯合公安部門介入調查。
據目擊者李先生回憶,事發時是淩晨一點零八分,飛機正在下滑降落,犯罪嫌疑人從經濟艙小跑到頭等艙,空姐剛想上前阻止,頭等艙的布簾就被燒著了。“他跑過去,空姐就想叫‘先生不要亂跑’,剛叫了‘先生’,火就燒起來了,飛機上的工作人員就去把火撲滅了。撲滅之後犯罪嫌疑人手上又拿著短刀,工作人員和前三排的乘客就退到第四排以後去了,他用刀劃傷了一些人,然後我們就開始扔箱子,把箱子扔到走廊中間。乘客都很勇敢,(有人)拿著滅火器防止他衝過來了。”
李先生説,幾分鐘之後,飛機滑上了跑道,這時候,犯罪嫌疑人又實施了第二次縱火。不過,最終犯罪嫌疑人被機組人員和乘客合力制服,飛機也安全降落在了廣州白雲機場。所幸的是,事件中沒有人員死亡,有2人輕傷被送往醫院救治。
目前,破壞機上設備的犯罪嫌疑人已經被警方帶走,國家民航局和公安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事件發生後,社會和輿論關注的焦點都集中在犯罪嫌疑人手裏怎麼會有刀具和點火的東西?這些東西又是怎麼被帶上飛機的?中國民航大學教授李曉津介紹説,根據我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規定,乘坐航空器,禁止隨身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物品。而國家民航局對此還有更加詳細的規定。比如:易燃易爆物品就包括火柴、打火機、酒精、汽油、煤油等,這些都不能帶上飛機:“刀具應該在金屬檢測儀裏就應該能夠被檢測出來,汽油應該是在X光機能夠檢查出來,如果按照正常流程走的話,安檢員一旦發現X光機顯示有液體或者是液態的東西,通常會要求乘客把東西拿出來,進行詳細檢查,一般來講,我們實行的是要不然托運、要不然就放棄帶上飛機,現在還有待相關部門做進一步的調查。”
業內人士表示,在調查結果尚未公佈前,無法對問題環節妄下定論,但違禁物品出現在飛機上,不排除地面民航安檢人員疏忽大意,讓作案者鑽了空子的可能性。
北京航空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張起淮指出,雖然調查結果不得而知,但犯罪嫌疑人涉嫌縱火罪和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或將面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名男子肯定是屬於一種暴行犯罪,是縱火罪和危害航空安全罪,而且是重罪,所以這名男子的行為無論這架飛機最後是不是發生了空難,是不是造成人員死亡,他都構成犯罪,而且追究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國家民航局在事件發生後召開緊急電視電話會議也決定,將根據事件調查結果,對台州機場相關負責人及責任人依法依規追責。同時,民航局責成台州機場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並要求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對台州機場進行安全評估,以決定是否暫停其航班運行。此外,特別要求民航各地區管理局立即對轄區內的中小機場和新機場進行空防安全檢查,重點加強對安檢工作的整治。 (記者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