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駕追尾逃逸途中撞死行人 稱因怕丟掉工作

京華時報2015-07-29 09:44:30

男子醉駕追尾逃逸途中撞死行人  稱因怕丟掉工作

  侯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在昌平法院受審。京華時報記者王曉飛攝

  醉駕追尾後因怕受到處罰丟了工作,司機侯某駕車逃逸。在逃逸途中,他又超速行駛撞死了路邊的一名行人。昨天記者獲悉,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侯某在昌平法院受審。

  逃逸途中又撞死行人

  侯某今年53歲,事發前,是機場的一名地勤工作人員。

  據檢方指控,2015年1月7日晚9點半,侯某醉酒駕駛轎車行駛至北京市昌平區東關路某路口時,與另一輛轎車發生追尾事故。之後,侯某駕車逃逸,被撞車主緊隨其後開始追逐侯某。

  在逃逸過程中,侯某超速行駛,當車輛開至昌平區松園路某路口時,又撞倒了路邊行人王某。此後,侯某的車與道路中心護欄相撞,衝上道路西側的輔路,最終撞上一棵大樹停下。

  事後經交警檢測,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87.7mg/100ml,為醉駕;行人王某經醫院診斷為符合顱腦損傷合併創傷失血性休克死亡。最終,警方認定侯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行人王某無責任。

  稱逃逸是因擔心丟工作

  在庭審中,侯某對於檢方的指控不持異議。侯某供述稱,事發當天,他參加朋友的婚禮,宴席上他喝了半斤白酒後,感覺自己有點“高”了,於是便獨自駕車離開了宴席。侯某稱,當時酒駕追尾後,他聽到前車車主説打算報警,由於非常害怕因此受到處罰而丟了工作,他才決定開車逃跑,而之後的事情,他則完全記不清了。

  檢方認為,侯某違反了交通管理運輸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建議法庭判處侯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

  據了解,在事故發生後,侯某已先後賠償被害人家屬6萬餘元人民幣。

  此案當庭並未作出判決。

  >>庭後追訪

  被追尾車主曾一路狂追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在庭後接受記者採訪時稱,該案案發時,被侯某追尾的車主曾經開車追逐侯某,一度試圖別停侯某的車輛。檢察官表示,兩車高速競駛的情況下,被追尾的車主這樣做非常危險,雖然是在維護自身的權益,但過猛的別停和高速競駛也可能導致危險事故的發生,會涉嫌危險駕駛罪。

  檢察官提示,如果車主發生此類事故,切勿追逐肇事車輛,應第一時間撥打報警電話,相信警方能夠迅速將肇事車輛查獲。

[編輯:顏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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