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租女友"見父母要800元 律師稱違背公序良俗

羊城晚報2015-08-18 15:58:21

七夕"租女友"見父母要800元 律師稱違背公序良俗

  陳春鳴 畫

  談戀愛了嗎?啥時候結婚?七夕臨近,這樣的“拷問”,成了不少單身男女頭疼的問題。

  以往,“租友”的行為都是在論壇、網購平臺上點對點聯繫;如今,“租友”行為正變得日益集群化和常態化了,各大租友網站瞄準商機順勢而起,如雨後春筍般誕生,而七夕等特殊節點,價格更是推高。

  在這個圈子,一個新的職業人群“城市代理”隨之而興盛。

  “租友”收費不菲

  七夕臨近,朋友圈、QQ空間上開始出現了“七夕出租”的啟事,項目不同要價不同,陪吃飯100元、冒充對象300元、回家見父母800元(路費報銷)等。

  17日,羊城晚報記者在淘寶網輸入“租女友”和“臨時女友”,結果均顯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無法顯示相關寶貝”。然而記者搜索發現,主打“租友”的網站卻如雨後春筍般誕生,廣東、山東、浙江、福建、重慶等地都有各自的租友網站平臺,數量暫無法明確統計。

  一般而言,“租友的價格可不便宜:省內租友600元起/天,省外800元起/天,低於一週的收費更高,不足一天按照一天來算。

  在這個市場當中,生意經的方式花樣繁多。例如出租人若想成為網站首頁推薦人員,每月要付500元的託管費,僱主若要升級為網站終身會員,享受終身包免費介紹女孩,需要交28888元。而總部位於甘肅的“租友網”則明碼標價仲介費 200元,僱主租友後需要在租期每天支付擔保費100元,租金超過1000元/天的服務價為200元/天。

  深圳市某租友網站成立於2013年4月。羊城晚報記者近日在該網看到,有1900人正在出租,而雇傭需求則達到了801條。 創始人李義(化名)説,現在網站擁有註冊會員已達到30萬人。”

  該網站一位內部人士透露道,夏季是租友淡季,年前年後生意火爆,經常忙到電話都接不過來。而七夕節快到了,這樣的特殊節點,由於需求增多價格會更高。

  租友雙方簽合同

  租友市場的存在,催生了一種新的職業人群。多個信源透露,租友的時間有按小時算,有的按天算,如果租的時間長的話就需要簽訂合同,以“明確”雙方責任。一般來講,“女租男”大都要求籤合同; “男租女”則無所謂。由此,各大租友平臺通常都會在全國各地發展城市代理,一個代理對口其所在的城市,成為聯繫出租人和僱主的紐帶。

  在一單交易中,“城市代理”可收取200元的仲介費,並作為擔保人收取出租金額的10%-20%的擔保費。不過由於收入不穩定,許多城市代理是兼職的,年齡在20歲-40歲之間。

  近日,深圳代理小潘向記者介紹了代理流程,“在QQ或電話上接到僱主請求後,我先問他租友的原因、租去哪等信息。然後查驗身份證信息,僱主提供緊急聯繫人名字和電話,先收仲介費再照片選人,三方同意後收全款。然後就邀請雙方坐下來簽訂合同。”

  入行半年來,小潘遇到了不少奇葩事——“廣西青州有個富二代男僱主,租女友回家騙了父母兩三萬元。還有,一個陜西的男僱主租女友假結婚騙禮金。”小潘經此教訓後,只要感覺不對勁的單,她寧願不接,“有不良居心的人知道要交仲介費就撤了”。

  為規避風險,廣州一代理表示,接單時她會要求除了拉手摟腰之外,其他部位不能碰、不陪酒、不接吻、不同床、旅遊時女孩需要一個人一間房。而“租女友網”工作人員則稱,其平臺的租賃流程經過犯罪學專家和心理專家設計的,成為其平臺註冊用戶的第一個要求是必須年滿18歲,還不能有任何犯罪前科。

  “我們會建一個群,把代理拉進群裏培訓,普及安全知識,教代理用語、技巧和分辨對方是否可信的方法等,經驗確實比較重要。”該工作人員介紹到。

  有網站營業額超百萬

  記者調查發現,租友的原因不外乎假結婚、回家過年、見家長、陪過節、遭逼婚、出席慶典活動、旅行等。但隨著租友行為正變得日益集群化和常態化,僱主群也逐漸顯露出一些特徵,如同性租友的出現。

  某租友平臺江浙滬一帶總代理王先生介紹,“去年網站的營業額在100-200萬元之間。一線城市的生意比較好。”

  律師

  違背公序良俗合同無效

  廣州勝倫律師事務所的鄧剛律師表示,“租人違反了社會公序良俗,租友簽訂的合同無效,租人也是違法的。如果出租人在出租期間受到人身傷害或被迫色情交易,則根據具體行為來處理。”

  根據記者調查,多數租友網站平臺都會在合同當中寫明免責條款。例如廣東一家租友平臺,其公開的合同表明,“本網及其代理只作為本合同的第三方見證,如果因甲乙雙方原因造成對方受到損失和損害,可以由當地執法機關處理,本網站不負擔連帶責任。”

  對此鄧剛指出,這是無效的格式條款,網站也有可能涉嫌組織賣淫罪或容留、介紹賣淫罪等等,要根據其行為進行處理。鄧剛建議,當事人不要租用或出租自己,免得受到財色損失或者人身傷害。

  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肖艷平律師指出,男女朋友關係並非法律調整的特別範圍,一般受道德規範調整。這種將身份關係進行商業化動作,面臨道德上的風險。如果這種模式得到法律認可的話,很可能包養、賣淫、二奶等都可以通過此種協議形成合法化。因此, 商業平臺運作此類關係最好有個度,只提供認識平臺,最好不要干預太深,不然將面臨較大的行政風險和民事風險。

 

[編輯:顏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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