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子大陸高速上無證駕駛 稱心疼女友開車辛苦
一台灣籍男子未辦理大陸駕駛證,持台灣駕駛證開車,在滬蓉高速鄂東省際收費站被民警查獲。
16日下午5點左右,省高警總隊黃陂大隊民警在滬蓉高速鄂東省際收費站執勤中,發現一輛鄂A牌照的轎車駛入收費站,該車前擋風玻璃沒有粘貼年檢、保險標誌,民警隨即上前檢查。坐在駕駛位的男子向民警出示了車輛行駛證和駕駛證,但均為車上另一名女子趙某所有,民警要求其出示本人的駕駛證,男子始終支支吾吾,民警隨即將兩人帶至崗亭進一步調查核實。見無法矇混過關,男子最終承認未取得駕駛證。
民警調查發現,駕車男子陳某是台灣台中市人,持有《台灣同胞往來大陸通行證》,因工作原因於今年2月21日來到南京,此前來武漢探望女友趙某,隨後兩人駕車前往南京遊玩,趙某駕車行至距離鄂東省際收費站只有幾百米的木子店服務區休息時,陳某見女友開車辛苦,便提出幫忙“開一腳”,並説明自己有台灣駕駛證。趙某很受感動,全然忘記男友未取得大陸駕駛證,直到被民警攔下才後悔莫及。
民警調取了服務區的監控視頻,發現陳某確實是在木子店服務區休息後才駕車,民警依法對陳某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未執行行政拘留,並責令趙某按規定粘貼車輛的年檢、保險合格標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取得台灣駕駛證的臺胞,想在大陸開車,得先辦理境外人員暫住證,然後持臺胞證和台灣駕駛證,到車管部門辦理大陸駕駛證。未辦理的視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視情節嚴重可並處15日以下拘留。民警説,如果你有台灣駕照,欲申請大陸駕照,必須攜帶台灣駕照、臺胞證、護照、一吋近期免冠白底彩照8張,去所在地車管所報名體檢,然後申請自用車駕照,需考科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