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除涉臺公證等外不再辦理婚姻登記證明
昨日,記者獲悉,民政部近日下發通知,規定除辦理涉臺和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外,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記者從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已于昨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停止向個人開具(無)婚姻登記證明。
民政部門不再辦理婚登證明
民政部近日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號)規定,自該通知發佈之日起,除辦理涉臺和9個國家(哈薩克斯坦、芬蘭、奧地利、荷蘭、德國、阿根廷、烏拉圭、墨西哥和波蘭)的公證事項外,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記者了解到,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為了證明個人已經在民政部門登記過結婚,而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則是證明個人未辦理過結婚登記,即通稱的“單身證明”。
新京報曾於今年5月26日報道全國多地網友質疑“帶國徽的結婚證不管用”,吐槽有結婚證還要辦證明一事。據當時報道,北京市各級婚姻登記部門在2014年一年共辦理了逾8萬份此類證明。
昨日,北京市民政局在其官網發佈了公告。公告要求北京市各級民政部門即日起停止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將銜接好此類證明取消開具事項
今年8月,浙江一大學學生劉銘畢業後到新單位報到入職,單位通知他在辦理入職手續前需要開具一份“單身證明”。劉銘告訴記者,單位的理由是辦理戶口遷移和集體戶口挂靠需要開具這類證明。
需要此類證明的還不止畢業生入職。在北京東城區工作、準備買房的黃女士反映,售樓人員向她解釋稱,“單身證明”也可用於證明所購房産為婚前財産。
北京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民政部門規範此類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為了減輕老百姓的辦事。但由於涉及貸款、買房之類的事項確實需要“單身證明”,今後老百姓需要開具此類證明時怎麼辦?
“民政部門不給開,對方又需要,那怎麼辦?不能把老百姓擱中間吧。”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管理處副處長葛東升介紹,民政部門將會協調各方,銜接好此類證明未來如何開具或取消開具等相關事項,但目前如何執行,需要等到本週民政部相關信息發佈後才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