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學生網上投訴被教師群毆 校方:老師被處分
9月11日下午開學典禮進行期間,師生在勸服過程中發生相互推搡
經過數日的網上發酵,江西應用科技學院因一則“老師打學生”的投訴微博受到廣泛關注。17日,校方通過其官方網站發聲回應:“雙方當事人相互推搡但無鬥毆現象,當事老師行為不當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9月12日,記者接到自稱江西應用科技學院學生的網友通過微博發來的投訴,該生在網帖中表示,其在開學典禮退場時被該校數名老師毆打。
該生投訴稱,“我就拿出手機報警,結果手機被他們搶了,然後就開始推搡我,進行各種挑釁……幸好保衛科主任來了,把他們拉開,把我的手機也拿了回來。然後我拍了幾張相片,結果手機又被他們搶了。保衛科主任把我帶下看臺,到了外面的一個空地,不一會又衝了幾個人過來,推搡我説要打我。”
校方在17日發佈的《關於網上反映我校“學生被打”事件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中稱,“9月11日下午我校開學典禮進行期間,觀眾席上一名參會的學生代表中途要求離場時,被維護會場秩序的學工老師制止,師生在勸服過程中發生相互推搡。隨後,該過程被該同學冠以‘江西應用科技學院老師打學生’為題以微博的方式在網上發佈,引發廣大公眾對此事的關注。”
江西應用科技學院通報稱,“為幫助廣大公眾及時了解事實真相,學校于9月13日通過官方網站公佈了校方掌握的大致情況,通報了應學生要求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的信息,並作出全力配合公安機關調查的承諾。”
校方當日公佈了關於該事件的調查處理結果:法醫9月14日作出檢驗鑒定意見,該同學損傷程度不構成《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定的輕微傷;公安機關15日向學校及學生本人作出通報:根據雙方當事人和旁證筆錄材料及學生驗傷鑒定報告,認定雙方當事人雖有發生相互推搡行為,但無雙方鬥毆現象,無老師毆打學生的事實。
校方稱,學校經研究做出決定,因當事老師在實施教育管理過程中缺乏耐心,行為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給予行政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