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塗大媽被騙40萬 為挽損失再次被騙240萬

中安在線2015-09-22 13:45:28

  大媽被騙四十萬,為挽回損失,又陸續給騙子匯款240多萬元。騙子獲刑十三年八個月,受到了法律的懲處。大媽及兩個女兒卻因給騙子匯款,涉嫌詐騙他人而面臨牢獄之災。

  2009年,騙子曾某以合夥做生意自己出資70萬為由,唆使大媽朱某從其侄女處借款40萬元,約定賺錢後三人平分。事後,大媽欲討回40萬元並參與分紅。曾某聲稱前期投資賺取了30萬元,現已將錢投資證券,連本帶利共賺了1300萬元。但是,這筆錢轉出來有些困難,需要公司領導層層審批,要用錢托關係。現在自己沒錢,需要大媽借錢給其托關係,事成之後,不僅將40萬返還給大媽,還會給其好處。大媽遂陸續給曾某打錢,多則幾千元,少則幾百元,不僅將自身所有的積蓄匯給曾某,連平時開小診所賺的錢也一併匯給曾某。後來大媽無力給曾某匯款時,竟將自己的兩個女兒也給拉下了水,大媽的兩個女兒也陸續拿錢匯給曾某。花光了三人的積蓄後,大媽及其女兒虛構開物流公司購買車輛、償還信用卡等事實,以高利息為誘餌向周圍朋友、鄰居借錢,借來的錢全部匯給曾某。幾年來,大媽及其家人共給曾某匯款2407185元。該款被曾某在合肥市用於日常消費、購買車輛等,目前已揮霍殆盡,僅剩3000元(已追繳)。此外,曾某還詐騙他人近8萬元。

  9月21日,鳳臺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該院審理認為,曾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2483985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當庭以詐騙罪判處曾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三十萬元。曾某當庭認罪,表示服從一審判決。曾某受到了法律的懲處,大媽及其女兒卻因涉嫌詐騙,即將面臨法律的制裁。

[編輯:顏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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