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留守女孩偷嘗禁果 父親覺得丟臉不讓她上學

中國江西網2015-09-22 14:07:11

  分宜縣一名13歲留守女孩,因父母離異,父親常年外出打工,生母不在身邊,缺乏關愛,和一個18歲的少年談起了“戀愛”,併發生了性關係。

  案件發生後,女孩父親覺得丟人現眼,讓其輟學在家,辦案檢察官開展司法救助,不僅派出心理諮詢師對受害女孩進行心理輔導,而且多方奔走助其重返校園,重新開啟新的學習生活。

  13歲留守女孩嘗禁果

  小玲(化名)是分宜縣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強姦案的被害人。今年3月初, 13歲的小玲認識了比她大5歲的黃某。因父母離異,父親常年外出打工,生母不在身邊,缺乏關愛。在和黃某接觸過程中,小玲對黃某逐漸産生了依賴,進而談起了戀愛。

  黃某在網上查詢了相關法律,對小玲説你還未滿14歲,我和你發生性關係是要坐牢的。但是,兩人在交往中,還是抑制不了衝動,黃某和小玲多次在外開房發生了性關係。

  5月初,小玲的姑姑見侄女幾天沒回家,於是問小玲去哪了。小玲告訴姑姑和男朋友在一起,姑姑預感侄女與男朋友發生了關係,於是向公安機關報案,黃某被抓獲歸案。

  案件移送至分宜縣檢察院。7月8日,辦案檢察官鄒瑞華審查後,以涉嫌強姦罪對黃某提起公訴。

  父親覺得丟臉不讓女兒上學

  鄒瑞華作為該案承辦檢察官,去小玲家進行家訪,及時聽取小玲的意見。

  “現在親戚以及周邊的人都知道了,我覺得我的生活全毀掉了。我初二下學期都沒有讀完,我爸不讓我去,我也不好意思去……”小玲在談及該案對她的影響時哭著説。

  在得知小玲沒去上學一事後,鄒瑞華找到小玲的父親。“出了這個事,家裏沒臉讓她去讀書啊!”小玲的父親説出了心裏話。

  在了解小玲父親的心理負擔後,鄒瑞華悉心講解了九年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認真分析了其中的權利義務及利害關係。並與其父親所在辦事處負責綜治的羅主任聯繫,反饋情況,並要求其配合對小玲父親進行批評教育。

  同時,鄒瑞華找到院裏有心理諮詢師資質的檢察官一同勸導小玲,為其排解心理壓力,鼓勵小玲堅強面對新生活。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小玲的父親同意其繼續上學,小玲也決定開始新生活。

  多方奔走孩子重返校園

  9月1日是開學的日子,鄒瑞華沒忘記小玲上學的事。在聯繫小玲的父親後,卻得知小玲在學校報不到名。鄒瑞華將此事反饋給公訴分管領導張仕達副檢察長,張副檢察長當即向該校校長了解原因。

  該校回復稱,是因為小玲離校後未向學校報告,學校不知情,故新學期報名學生明細表中未錄入小玲姓名,經協調更改,小玲已可報名。

  幾天前,鄒瑞華在辦案途中接到了一通特別的電話,電話那頭稚嫩的聲音裏帶著欣喜:“檢察官叔叔,我要去上學了!”鄒瑞華欣慰地説:“小玲,開啟新的人生吧,加油!”

  鄒瑞華説,與小玲有相似遭遇的還有兩個女孩,也都在該院的努力下重新返回了校園。“當前,全省正在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周活動,針對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我們在發揮公訴職能時,更注重對他們的救助和疏導,同時倡導社會應該給予未成年受害者更多的關愛。”

 

[編輯:顏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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