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村支委猥褻女童被刑拘 受害女童不敢上學

東南新聞網2015-09-27 17:16:41

  東南網9月27日訊(海都記者) 大白天,在村委會辦公樓村書記辦公室,51歲的村支委居然猥褻一名10歲的留守兒童,隔壁,孩子的奶奶正在參加村裏的道路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會議。這事發生在詔安林頭村,該名村支委李某林因涉嫌猥褻兒童被警方傳喚。

  昨日下午,海都記者從詔安警方獲悉,現警方已獲取該案相關的證據材料,並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林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詔安警方已獲 猥褻相關證據

  昨日下午,詔安警方介紹,9月20日,林頭村村民李先生報警,稱其孫女遭到村幹部李某林猥褻。接警後,詔安警方隨即組織警力,介入調查。經過近3天調查取證,詔安警方已獲取相關證據材料,並對李某林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李先生表示,李某林身為村支委,此前做過多年村治保主任,還是中學的保安、村綜治協管員,“他肯定知道做這樣的事會有什麼後果,可他還是做了,還是在村委會的書記辦公室裏公然做這種事情,太無法無天了”。

  李先生希望李某林得到應有的懲罰,他準備下周向婦聯、教育部門反映此事,維護孫女的合法權益。

  女童不敢上學

  校長上門疏導

  還有2個多月,小花才滿10周歲。

  李先生説,自從9月17日事發後,小花就再也沒有去過學校,“非常害怕,不敢上學,怕再碰見壞人。晚上睡覺的時候,會抱著被子偷偷哭”。其間,村、鎮領導也非常關心小花的心理狀況,表示願意接送小花上下學,可都被心生恐懼的小花拒絕了。

  李先生稱,這一週多來,為了勸説小花上學,他和老伴也是費盡心思,苦苦相勸,“我們告訴她,壞人已經被公安抓起來,不要怕,可她還是不敢去,我們也沒有辦法”。這幾天,李先生只好請來小花要好的同學跟她玩耍,幫助她儘快忘記這件事。

  為幫小花儘快返校,小花所在小學的林校長這一週多來幾乎天天都會去看望,“我會跟孩子的班主任,還有另一名女老師做孩子的思想輔導、心理輔導”。林校長表示,這一週多來,小花開朗多了,但是具體返校上課日期還未定。

  心理專家:

  父母親密陪伴

  逐漸淡化此事

  昨天傍晚,漳州鈴子心理諮詢中心心理學副教授鈴子聽聞小花的遭遇指出,作為留守兒童,在受到心理創傷後,最需要的是來自父母的安慰、關懷,“孩子的父母要回來,跟孩子一起面對這件事”。

  李先生表示,小花的父母遠在廣西北海打工,因為擔心他們年輕、衝動,所以沒有讓他們回來處理這件事。對此,鈴子錶示不贊同,爺爺奶奶此時不能代替父母的位置,父母在身邊才是最好的陪伴,“這種兒童性侵犯心理康復,孩子更多時候想到的是父母的關懷,父母一定要回來”。

  鈴子錶示,父母回來後,首先要引導孩子,讓其把情緒表現出來,無論是恐懼、害怕、恥辱或者憤怒,“情緒先要宣泄出來”。稍後,父母要告訴孩子,不會怪她,而且以後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情,父母都會站在孩子身旁,保護好她,讓她內心安定,“這段時間,一定要親密陪伴,不要讓孩子一個人獨處”。

  鈴子建議,事後,父母及親屬要淡化這件事情,淡化孩子對這件事的印象,“不要再提了,哪怕孩子以後做錯事情,也不要再拿這件事説事,要讓它從孩子的生活中消失”。

[編輯:付承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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