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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章:不變的宗旨與追求

2016-06-25 09:02:23|來源:光明網|編輯:渠鴻儒

  【95那些歲月 那些輝煌】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章是黨的總章程,集中體現了黨的性質和宗旨、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的重要主張,規定了黨的重要制度和體制機制,是全黨必須共同遵守的根本行為規範。

  中國共産黨成立95年來,先後制定通過了一部黨綱和17部黨章。儘管其結構形式、制定地點及指導思想的表述在“變”,但“不變”的是其地位和作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以及實現共産主義的理想。這些“變”與“不變”,充分體現了黨從幼年走向成熟的歷史過程,記錄了黨的思想、理論和政治路線的發展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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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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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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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大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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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第三次全國大會決議案及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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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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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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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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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大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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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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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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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大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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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大黨章【95圖志】中共二大、中共第三次全國大會決議案及宣言、中共四大黨章由中央檔案館提供。中共六大、七大、八大、十二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黨章由國家圖書館提供。光明日報記者郭俊鋒、王昊魁攝/光明圖片

  黨章是一面旗幟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90多年的奮鬥歷程中,我們黨總是認真總結革命建設改革的成功經驗,及時把黨的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的重要成果體現到黨章中,從而使黨章在推進黨的事業、加強黨的建設中發揮了重要指導作用。”

  黨章,是全體黨員為之共同奮鬥的宣言,體現和保障了黨的先進性,是引領方向、凝聚力量、展示形象的一面旗幟。中國共産黨的黨章,凝聚著中國共産黨95年的奮鬥歷史,傳承著一代又一代共産黨人的理想信念。

  從黨的一大通過第一部黨的綱領,到黨的二大制定第一部黨章;從黨的三大開始對黨章進行修訂,到中共七大首次在黨章中增加總綱部分;從黨的九大、十大黨章中“左”的錯誤,到黨的十一大黨章在曲折中發展;從黨的十五大把鄧小平理論確定為黨的指導思想並寫進黨章,到黨的十八大把科學發展觀增加為黨章中的指導思想——回顧黨章制定和修改的歷程,可以看出,黨章中的“變”,是反映了世情、國情、黨情,這種“變”更是黨的思想、組織、制度不斷完善和規範的過程。只有認清黨章中的這些“變”,我們才能堅持黨章中的“不變”,並在“不變”中堅定理想信念、保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築牢思想防線,確保方向不走偏。

  不變的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中國共産黨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自己的根本宗旨和行為準則,並旗幟鮮明地表明瞭自己的政治立場:決不將自己的理論和奮鬥束縛于某一階級與一時的利益上,而是“十分熱忱地關心全國全民族的利害,並且關心其永久的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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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動船頭黨史閱覽室二○一六年三月十九日,江西省鄱陽縣雙港鎮漁民村黨員幹部正在船頭流動黨史閱覽室裏閱讀《十八大黨章修正案學習問答》。卓忠偉攝\光明圖片

  95年的歷史證明,我們黨是在與人民群眾密切聯繫,共同戰鬥中誕生、發展、壯大、成熟起來的,黨的十八大修改通過的黨章更是明確指出,“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眾同甘苦,保持最密切的聯繫”。

  中國共産黨不僅是這麼説的,也是這麼做的。儘管黨在每個不同歷史階段的工作任務有所不同,為人民服務的內容和方式也有所不同,但黨的根本宗旨始終沒有變,它像一條紅線,始終貫穿于我們黨的全部實踐之中。

  在革命戰爭年代,為實現民族的獨立和人民的解放這一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國共産黨始終站在反對帝國主義、官僚資本主義和封建主義鬥爭的最前線,吃苦在前,犧牲在前。據統計,從1921年到1949年,在我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中犧牲的有名可查的烈士就達370萬人。

  正是因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一宗旨,老百姓寧可犧牲自己和孩子的生命也要掩護共産黨人,甘願冒著炮火也要為解放軍送糧,送物資,人民群眾擁護共産黨,才使解放軍能夠拿著“小米加步槍”式的落後裝備,戰勝了國民黨,建立了新中國。

  在建設和改革的和平年代,為實現國家繁榮富強和人民共同富裕這一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國共産黨始終堅持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自己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同時,始終堅持在社會不斷發展進步的基礎上,使人民群眾不斷獲得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環境方面的實實在在的利益。不僅城鄉居民的生活水準實現了從貧困到溫飽,再到總體小康的歷史性跨越,中國人民在就業、教育、醫療衛生、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也獲得巨大實惠,世界為之矚目。

  正是因為中國共産黨始終致力於實現人民群眾的利益,始終堅持全心全意服務人民群眾,中國人民在長期的歷史比較中,認定她是人民需要的黨,並堅定選擇她作為自己根本利益的代表,作為實現國家富強和民族振興的領導力量。

  不變的是對共産主義信仰的追求

  中共二大制定的第一部黨章把“共産主義”確立為最高綱領和最終奮鬥目標,這是每一個共産黨人的理想信念和崇高追求,也是每個共産黨員的精神支柱、奮鬥動力和前進目標。毛澤東同志曾經回憶説:“我一旦接受了馬克思主義是對歷史的正確解釋以後,我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就沒有動搖過。”

  以大革命失敗為例,蔣介石發動“四一二”反革命政變,中國共産黨遭受到成立以後不曾遇到過的嚴峻考驗。但是,由於有了堅定的共産主義信仰,所以中國共産黨和中國人民並沒有被嚇倒、被征服,“他們從地下爬起來,揩乾淨身上的血跡,掩埋好同伴的屍首,他們又繼續戰鬥了。”於是,就有了“八一”南昌起義的第一聲槍響,有了毛澤東領導秋收起義、建立的第一個農村革命根據地,有了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的革命道路。

  從慷慨就義的李大釗,到舉行“刑場上的婚禮”的革命情侶周文雍、陳鐵軍,從留下《可愛的中國》的方志敏到狼牙山五壯士;從“生的偉大、死的光榮”的劉胡蘭,到捨身炸碉堡的董存瑞……雖然這些共産黨人生活的年代不同,革命事跡也不一樣,但他們都是有共産主義信仰和追求的人,是中華民族不屈的脊梁。

  理想信念是共産黨人精神上的“鈣”,沒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堅定,精神上就會“缺鈣”,就會得“軟骨病”。正是追求共産主義的共同理想,黨領導人民開創了社會主義建設新局面。

  在黨95年的光輝歲月中,強調共産主義理想是一個歷久彌新的問題。在十八大通過的新黨章總綱中仍然這樣規定:“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産主義。”從某種意義上説,黨的根本宗旨濃縮在黨章裏,更體現在“為共産主義奮鬥終身,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的誓言中。

  在當前中央部署開展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我們不僅要學好黨章,更要學活黨章,認真地研究黨章中的“變”與“不變”,為人民服好務、辦好事,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共産黨員。

  【95變化】

  1921年

  黨的一大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綱領,雖不是正式的黨章,但起到了黨章的作用,規定了黨的名稱、性質和綱領,提出了黨的最終奮鬥目標。其明確指出,“我們的黨定名為‘中國共産黨’”。

  1922年

  黨的二大黨章是黨史上的第一部黨章。第一次詳盡地規定了黨員入黨條件及審批手續,規定了黨小組、地方支部、地方執行委員會、區執行委員會、中央執行委員會的設置、職能、任期,明確了黨的紀律,規定了黨的經費來源及支配權限,提出黨章修改權屬於黨的全國代表大會。

  1923年

  黨的三大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第一次修正章程》,這是中共黨史上第一次修改黨章。此次修改,基本繼承了二大黨章的結構和內容,只是個別條文做了改動。

  1925年

  黨的四大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第二次修正章程》,首次規定了支部成立的條件及其成員産生辦法;改變了黨中央最高領導人的稱謂,將黨的中央執行委員會的“委員長”職務名稱改為“總書記”。

  1927年

  受中央委託,中央政治局會議根據黨的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組織問題議決案》,對原有黨章進行了全面修改,通過了《中國共産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此次修改是建黨以來對黨章進行的第一次全面性的修改,在黨章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作用。

  1928年

  黨的六大在莫斯科召開,通過了修改後的《中國共産黨章程》。六大黨章是中國共産黨黨章史唯一在國外修改和通過的黨章。此次修改中,首次規定了黨員自願脫黨的制度。

  1945年

  黨的七大黨章是黨在民主革命時期最好的一部黨章。七大黨章確立毛澤東思想是黨的指導思想,明確規定“中國共産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與中國革命實踐之統一的思想——毛澤東思想,作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針”。

  1956年

  在黨的八大第十一次會議上,通過了修改後的《中國共産黨章程》,這是黨在全國執政後的第一部黨章。此次修改,增寫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的任務、實現現代化的目標以及黨的內政外交政策;突出了黨的領導地位和如何善於領導的問題。

  1969年、1973年

  1969年黨的九大黨章和1973年十大黨章是在“文革”時期錯誤思想的指導下形成的黨章。

  1977年

  黨的十一大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章程》,提出:“在本世紀內,黨要領導全國各族人民把我國建設成為農業、工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

  1982年

  黨的十二大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章程》,對黨的十一大黨章作了多方面的、帶有根本意義的修改和完善。黨的十二大黨章首次把四項基本原則載入總綱,並指明這是“全黨團結統一的政治基礎”。

  1987年

  黨的十三大通過了《關於〈中國共産黨黨章部分條文修正案〉的決議》。其最大的特點和貢獻,是把改革開放以來黨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認識寫進了黨章,確定了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

  1992年

  黨的十四大通過修改後的黨章,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寫入了黨章,確立了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在全黨的指導地位。第一次把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正式載入總綱。

  1997年

  黨的十五大通過了《中國共産黨章程修正案》。修改後的黨章明確規定,“中國共産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

  2002年

  黨的十六大通過了關於《中國共産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黨章,明確規定,中國共産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

  2007年

  黨的十七大通過了《中國共産黨章程(修正案)》。修改後的黨章總綱增寫了關於科學發展觀的表述。

  2012年

  黨的十八大通過了關於《中國共産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把科學發展觀列入黨的指導思想,是這次黨章修改的最大亮點和最突出的歷史貢獻。

  (黃黎,作者單位:中國國家博物館)(光明日報記者王昊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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