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奇葩祭品有污清明

2016-03-31 09:24:37|來源:長沙晚報|編輯:王瑞芳

  又到一年清明時,寧波甬城祭祀市場又迎來了旺季。除了傳統的紙錢、香燭,以及“金山”“銀山”、“LV”等奢侈品,今年各種祭祀“潮品”又亮相,“海鮮大禮包”、“財富套裝”等祭祀用品讓人眼花繚亂。“衣食住行吃喝玩樂一條龍,要啥有啥!”有市民感嘆,甬城祭祀用品越來越“土豪”。(3月30日《現代金報》)

  清明掃墓原本是對祖先盡思時之敬,其傳統習俗由來已久。這不僅緣于春天乃萬物復蘇、草木萌動的一元復始,更在於清明前後正是天地間陰陽之氣交換旺盛的季節,被視為活人與亡人進行精神交流的最佳時間,後人到先人墓地上拜祭打掃,會獲得一年的心靈平安,先人墓地也會因後人的打掃、添土而顯得氣象一新、生機勃勃。由此解讀,越來越奢華的“奇葩祭品”不僅有污春光明媚、景物清朗的“清明”寓意,更悖逆了祭祖掃墓的文化初衷,亟待反思與矯正。

  剖析清明祭品檔次漸趨升級的緣由,人們的思維或有兩個方面的考量,一是越貴重越奢華的祭品似乎越能表達對先人的思念與敬意;二是以奇葩祭品滿足逝者的陰間需要,享用當今的風光與時尚。這其實是一種自欺欺人的認知誤區。且不説“人死如燈滅”乃婦孺皆知的基本科學常識,單説奇葩祭品本身也是自相矛盾的,不能自圓其説。比如,向逝者送了紙扎的“寶馬車”,是不是還要為其申領一個“駕駛證”、買上一份“保險”呢?如果沒有,豈非白送?把一項旨在詮釋親情、表達思念的緬懷活動弄得如此變形走樣,實在毫無意義。

  孝道傳統講究的是“孝”為先、“順”為主,凡事不能悖逆長輩的意願,不能惹老人生氣。試想,給一位清正廉明、潔身自愛的逝者,非要弄一個“小姐”或“小三”侍奉,豈不有辱逝者的生前英名?為一位並不貪財的老人送上“金山”、“銀山”,未必就能博得亡者的歡心。而為本當敬重的親人送去討人嫌的祭品,是不是有失莊重和有違孝道?

  每逢佳節倍思親,清明佳節念故人。追求民俗文明、祭祀“清明”,就是要讓人們的祭掃活動簡約、低碳和環保,這既是當下社會賦予吾輩的責任和義務,也當為先輩樂見其成的企盼與遺願。清明掃墓重在緬懷逝者德行、弘揚先人品格、實現先人夙願,一束鮮花、一份簡單的祭品足可表達心願。而奇葩祭品不過是折射出當下人們的功利思維、攀比心態和低俗文化,滿足的其實是自己圖慕虛榮的醜陋心理。遏制奇葩祭品盛行,讓祭掃活動回歸清明,不僅需要對有形市場的有序監管,更需致力於對國人實施移風易俗的思想教化與觀念更新。(張玉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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