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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仲希:在內地與香港法律之間搭起溝通與融通的橋梁

2017-06-13 08:57:04|來源:國際在線|編輯:王濤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丁一鳴 劉志敏):香港實踐“一國兩制”,除了保持資本主義制度之外,保持香港原有的法律制度也是“一國兩制”的內涵之一。隨著內地和香港交往日益密切,涉及兩地法律的跨境事務越來越多。為了使在具體案例能在兩地都獲得圓滿處理,讓兩地不同的法律體系之間形成融通,現在已經有一批來自內地的法律專業人士常駐香港,搭起兩地法律溝通之橋。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審核轉遞辦公室高級主任、中國法律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莊仲希先生,就是他們中的一員。

  從1999年至今,全國人大常委會五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做出解釋,其中有兩次為人大常委會的主動釋法。每次釋法都會在香港引起熱烈的討論,眾聲喧嘩之中,不免會出現反對聲。而支持擁護釋法的主流聲音,在向反對者闡述釋法理由的時候,往往就事論事,雖然能夠義正辭嚴、旗幟鮮明,但對一些法律專業人士來説,説服力稍顯不足。

  莊仲希在談到釋法時,一語就道破了反對釋法者的思想誤區,指出他們抱著普通法的慣性思維,認為“立法者不釋法”;但全國人大不單純是立法機關,更是憲法所規定的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莊仲希説:“他們混淆了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就是回歸以後憲制性的變化他們沒有認識到,他們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降低為僅僅是一個‘立法機關’,他們並沒有理解到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是中國最高的權力機關。當然它有立法權,但它不是一個普通法意義下的單純的立法機關。我想很多法律工作者,包括一些民眾,並沒有認識到這一點。”

  莊仲希深厚的法律專業背景,使他能夠敏銳地發現一些香港人這種法律認知的誤區。莊仲希在內地就是法學出身,當過省級高等法院的法官。1993年,莊仲希進入司法部在香港開設的中國法律服務有限公司,正式開始他跨法係的職業生涯。

  中國法律服務有限公司在香港服務幾十年,主要業務就是在香港和內地之間搭起法律的橋梁,為香港人和機構的跨境法律事務提供協助,能讓香港的普通法和內地的大陸法體系無縫連接。例如該公司開展的中國委託公證人業務,就是在香港和內地兩種截然不同的公證制度之間搭橋。莊仲希説:“普通法地區所謂公證是以形式公證為主,就是聲明公證,他不調查的。但是成文法地區,我們叫實體證明,必須要有真實性、合法性這兩個基本的性質。中國委託公證人將發生在香港的法律事實和有意義的法律文件,用普通法的方式進行調查取證,並符合內地用證的期望和要求,形成一個橋梁。建立這麼一個渠道,我覺得這是對一國兩制很大的實踐和貢獻。”

  尋找兩地法律間的平衡點,實現一國兩制下法律的交匯融通,這樣的做法不但獲得了中央以及香港方面的肯定,更使得公司門庭若市,近兩年平均每天處理個案文件就達到350件。莊仲希説,為加深兩地間行業溝通,他們還會有意識地組織香港法律工作者到內地交流,增強他們對於國家法制建設的認知和理解。莊仲希説:“我們是司法部的窗口公司,把兩個律師會——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讓他們到國內去交流,和國內團體和律師機構以各種方式交流。現在大律師公會非常積極,很願意到內地去。只有交流溝通,大家才能理解互相的想法。另外我們也請內地的專業人士來香港講課。兩地交流只有通過具體案例、具體法律才能理解,兩地法律在基本法下能夠保持融合。”

  作為法學專家,莊仲希也能夠洞悉香港法律界,能夠看到在內地越來越開放、更多內地企業走出去的時候,香港能夠起到的積極作用。莊仲希認為,香港的法律服務能夠有助於“一帶一路”倡議,能夠為內地企業走出去做目標地區的法律查明,使得內地企業洞悉局勢,少走彎路。莊仲希説:“因為走出去的時候需要法律。法律需要幾點:語言、法係、人脈。語言,香港的語言是英文,法律工作者、特別律師都學的英文。而且人脈方面,他們大部分人都是在世界各地學習回來的。在沒有講一帶一路之前,好幾個律師都有自己工作網站,有的包羅東南亞,有的包羅歐洲。從法係來説,一帶一路國家很多是普通法係,那他們用起來很方便。”

  在莊仲希看來,中國版圖中有這麼一個普通法地區作為參考,香港便能為內地的法治進步提供有益的借鑒。而他和他的同事們將會繼續修築、鞏固這座法律橋梁,讓每一樁個案的當事人都能切身體會到“一國兩制”在法律層面穩定地運行,讓兩地法律之間的溝通和融通更加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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