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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
2021-10-14 20:29:40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央視網編輯:楊玉國

  10月13日至14日,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社記者 王曄 攝

  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中央人大工作會議10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在我國政治發展史乃至世界政治發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全新政治制度。我們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強、汪洋、王滬寧、趙樂際、韓正,國家副主席王岐山出席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作總結講話。

  10月13日至14日,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李克強、栗戰書、汪洋、王滬寧、趙樂際、韓正、王岐山出席會議。新華社記者 李響 攝

  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説的基本原則,適應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有效保證國家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前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結合起來,有效保證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週期率。60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40多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黨領導人民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習近平強調,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從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戰略全局出發,繼續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強調必須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必須堅持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必須堅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習近平指出,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制度競爭是綜合國力競爭的重要方面,制度優勢是一個國家贏得戰略主動的重要優勢。歷史和現實都表明,制度穩則國家穩,制度強則國家強。我們要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

  習近平強調,要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完善憲法相關法律制度,保證憲法確立的制度、原則、規則得到全面實施,要加強對憲法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依法行使職權,保證憲法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遵守和執行,自覺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習近平指出,要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要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改革發展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結合起來,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統籌立改廢釋纂,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要發揮好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習近平強調,要用好憲法賦予人大的監督權,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聚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聚焦人民群眾所思所盼所願,推動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要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完善人大監督制度。各級“一府一委兩院”要嚴格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法規和作出的決議決定,依法報告工作,自覺接受人大監督。

  習近平指出,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要豐富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職。人大代表肩負人民賦予的光榮職責,要站穩政治立場,履行政治責任,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繫,展現新時代人大代表的風采。

  習近平強調,要強化政治機關意識,加強人大自身建設。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全面加強自身建設,成為自覺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的政治機關、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權力機關、全面擔負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的代表機關。

  習近平指出,要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各級黨委要把人大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完善黨領導人大工作的制度,定期聽取人大常委會黨組工作彙報,研究解決人大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開展工作,指導和督促“一府一委兩院”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各級人大常委會黨組要認真執行黨的領導各項制度,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10月13日至14日,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社記者 李學仁 攝

  習近平強調,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人民始終不渝堅持的重要理念。評價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國家領導層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體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人民群眾能否暢通表達利益要求,社會各方面能否有效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國家決策能否實現科學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過公平競爭進入國家領導和管理體系,執政黨能否依照憲法法律規定實現對國家事務的領導,權力運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

  習近平指出,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的。一個國家民主不民主,關鍵在於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當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沒有投票權,更要看人民有沒有廣泛參與權;要看人民在選舉過程中得到了什麼口頭許諾,更要看選舉後這些承諾實現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規定了什麼樣的政治程式和政治規則,更要看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執行;要看權力運行規則和程式是否民主,更要看權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監督和制約。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後就進入休眠期,只有競選時聆聽天花亂墜的口號、競選後就毫無發言權,只有拉票時受寵、選舉後就被冷落,這樣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

  習近平強調,民主是各國人民的權利,而不是少數國家的專利。一個國家是不是民主,應該由這個國家的人民來評判,而不應該由外部少數人指手畫腳來評判。國際社會哪個國家是不是民主的,應該由國際社會共同來評判,而不應該由自以為是的少數國家來評判。實現民主有多種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用單一的尺規衡量世界豐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單調的眼光審視人類五彩繽紛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

  習近平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深化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我們要繼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工作上來。

  習近平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要在黨的領導下,不斷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要保證人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利,民主選舉産生人大代表,保證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落實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確保黨和國家在決策、執行、監督落實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和載體,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工作機制,推進人大協商、立法協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統一于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

  10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在北京出席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並作總結講話。新華社記者 王曄 攝

  栗戰書圍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作了總結講話。他指出,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從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高度,明確提出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指導思想、重大原則和主要工作,深刻回答新時代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講話豐富和拓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治內涵、理論內涵、實踐內涵,是一篇充滿馬克思主義真理力量的綱領性文獻。

  栗戰書強調,要全面、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旗幟鮮明、堅定不移貫徹落實堅持黨的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確保人大各項工作都在黨的領導下進行;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堅定,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這一根本方向;高舉人民民主的旗幟,發揮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作用;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開展人大工作,切實做到黨和國家工作重心在哪,人大工作就跟進到哪,力量就匯聚到哪,作用就發揮到哪;切實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使發揮各級人大代表作用成為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要著力推動人大工作高品質發展,讓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要全面加強人大自身建設,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努力打造讓黨中央放心、人民群眾滿意的政治機關、國家權力機關、工作機關、代表機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全國政協有關領導同志等出席會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書記和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副省級城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有關人民團體、中央軍委機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委員會有關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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