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3月18日電(記者梁軍)記者18日從甘肅省醫療保障局獲悉,甘肅的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覆蓋範圍首次從特定人群擴大到全體參保人員,對七類群體實施分層分類救助。
甘肅將救助人群劃分為特困人員(孤兒)、城鄉低保對象、農村返貧致貧人口、納入防止返貧致貧監測範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過渡期內的已脫貧人口、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七類。
甘肅省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處處長賈潤澤説,新政策首次將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和低收入人口之外的城鄉居民納入醫療救助範圍,使醫療救助制度從特定人群擴大到全體參保人員。
“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可申請納入醫療救助,年度救助起付標準分別為2000元和5000元,救助比例為60%。”賈潤澤説。
他介紹,對符合條件的直接救助對象和依申請救助對象,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超過6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的比例實行二次傾斜救助。
據悉,甘肅還將全面建立健全高額醫療費用支出預警監測機制和救助幫扶機制。醫保、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之間可通過信息互聯互通、動態管理,將符合條件的監測人群及時納入救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