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重點工作的若干措施》
來源:人民網  |  2022-06-07 10:42:23

  人民網合肥6月6日電(呂歡歡)近日,安徽省民政廳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重點工作的若干措施》,分類採取“單人戶”納入社保、救助對象不低於30%比例抽查、當月15日前足額發放社會救助資金......多項措施全力築牢基本民生保障網,確保兜住底、兜準底、兜好底。

  年底前力爭社會救助信息互聯互通

  安徽省將強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及救助幫扶。民政部門負責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建設和維護,教育、人社、住建、衛健、應急、醫保、鄉村振興、殘聯等部門要依託數據資源管理部門共享交換通道,做好社會救助相關信息的匯聚、整合和推送工作,2022年底前力爭做到社會救助管理部門信息互聯互通,低收入人口信息數據基本完備,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高效應用。未實現共享對接前,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與有關部門每月至少進行1次信息比對,確保數據信息完整有效。

  分類採取“單人戶”納入社保

  安徽省將進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擴大低保保障範圍,將符合條件的城鎮失業和返鄉人員納入低保,對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採取“單人戶”納入低保等措施予以保障。加強摸底排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突發嚴重困難戶等納入保障範圍。落實低保對象收入豁免、就業成本扣減政策,對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超過低保標準的,給予一定的漸退期。

  引導這類特困人員實行集中供養

  安徽省將嚴格落實特困供養人員照料服務制度。鼓勵引導高齡及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實行集中供養。對無法準確表達自己意願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綜合評估後視情納入集中供養。

  供養機構要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做好照料護理工作。縣(市、區)民政部門要組織簽訂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委託照料服務協議,確保全員覆蓋、不漏一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工作,由鄉鎮(街道)負總責,村(社區)要安排專人定期入戶走訪,提供日常看護、生活照料等服務,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

  疫情災情期間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

  安徽省將深化臨時救助與其他救助有效銜接。充分發揮臨時救助應急性、過渡性作用,疫情災情期間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符合條件的困難人員由急難發生地實施救助。

  強化困難群眾急難救助功能,用好用足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可“小金額先行救助”,事後補充説明。困難群眾申請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期間,符合條件的可根據困難程度先行給予臨時救助;困難群眾申請醫療救助等專項救助後,符合條件的應納入臨時救助範圍,做好臨時救助與其他救助有效銜接。

  救助對象不低於30%比例抽查

  安徽省將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審核確認工作。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是社會救助工作第一責任人。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指導,對鄉鎮(街道)審核確認(含申請未通過)的救助對象按照不低於30%的比例進行抽查,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保障範圍,避免“錯保”“漏保”“人情保”“關係保”,防止優親厚友等違法違紀行為發生。

  當月15日前足額發放社會救助資金

  按時足額發放社會救助資金。按照“民政部門核定對象金額、財政部門核撥資金、金融機構代理髮放”的原則,縣(市、區)民政部門每月5日前將上月審核後的低保、特困資金髮放花名冊報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當月10日前將資金按規定流程撥付到位;代理金融機構當月15日前將資金髮放到保障對象賬戶,確保救助資金按時足額發放(逢國家法定節假日可提前發放)。

  建立村(社區)社會救助服務站(點)

  安徽省將建立村(社區)社會救助服務站(點)。原則上,皖北地區常年救助對象100人、皖南地區常年救助對象50人以上的村(社區)要建立1個社會救助服務站(點),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增加。

  同時,安徽省還將加強社會救助協理員隊伍建設。縣(市、區)民政等部門根據村(社區)社會救助服務事項、服務範圍、對象數量等情況,增強基層社會救助力量。戶籍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社區)應配備1名社會救助協理員,人口每增加3000人再配備1名,最多不超過3名。

編輯:劉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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