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昆明市和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 將行使首批30項省級行政職權
日前,《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委託昆明市和中國老撾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管委會行使部分省級行政職權事項(第一批)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正式發佈。
為加快推進磨憨國際口岸城市建設,打破體制、機制和政策壁壘,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賦予中國老撾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更大改革發展自主權,決定委託昆明市人民政府和中國老撾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管委會(以下簡稱“經合區管委會”)行使首批30項省級行政職權事項。
其中,委託昆明市人民政府行使內部審批事項2項,分別是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審批和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審批。委託經合區管委會行使行政許可事項24項、其他行政權力事項2項、內部審批事項2項,包括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核準、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國際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國際道路貨物運輸備案、取水許可等。
《決定》明確,省直有關部門應自9月20日起30個工作日內,要依法依規簽訂委託協議,完成委託實施工作。加強培訓指導,提升委託事項業務辦理能力,並授權開展網上審批服務;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評估,做到該管的管住管好,不得“一放了之”“放而不管”;強化協同配合,及時協調解決委託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賦得下、管得住、管得好”。
昆明市要切實擔起主體責任,加強與省直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結合共建磨憨國際口岸城市需要,及時提出事項動態調整建議。昆明市和經合區管委會要強化“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失責必追究”的意識,做到責任落實到位、工作力量到位、政策執行到位,按照“審管聯動”的要求,做好省級行政職權事項的承接實施、信息共享和屬地監管工作,提高審批工作效率,確保“接得住、接得穩、用得好”。西雙版納州和動臘縣要加大支持力度,依法依規簽訂委託協議,明確權責關係,授權使用行政審批印章。(昆明日報記者 吳潔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