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調整基本醫保部分政策 提高普通職工門診待遇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3-01-12 10:16:46

  1月11日,合肥市醫療保障局舉行媒體發佈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了近期合肥市醫保政策變化。

  退休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劃入標準調整為70元/月

  從1月開始,合肥市退休人員劃入醫保個人賬戶的錢由150元/月調整為70元/月。值得注意的是,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錢減少了,但保障待遇“厚”了。合肥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能享受到門診統籌待遇相比去年的門診政策大大增加了。參保職工年度內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的普通門診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限額以下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年度起付標準800元,年度最高限額在職職工為4000元,退休人員為5000元;在職職工在一級及以下、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80%、70%、60%,相較于去年的60%、55%、50%的報銷比例,門診待遇提升。同時退休人員在各層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相應提高5個百分點。

  門診共濟改革對退休人員有特殊保障

  門診共濟改革,對提升醫保基金使用效率、減輕老年群體門診醫療負擔有著重要作用。一是改革後增加統籌基金總量,因病就醫人員的保障能力得到增強,醫保統籌和調控能力更有力,制度發展預留一定空間。二是個人賬戶可以家庭共濟,作為老弱群體的退休人員個人賬戶不夠用時,可以通過與參加職工醫保的子女的個人賬戶實行家庭共濟,減輕醫療費用負擔。三是最大限度保障老弱群體需求,充分體現國家和省文件關於待遇支付可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的要求,在制定退休人員待遇時,降低起付標準、提高最高限額和支付比例,滿足了退休人員較高就醫需求,合肥市退休人員各級報銷比例較在職人員的高5個百分點,年度支付額度提高1000元。

  實施分類救助 確保精準施策

  根據《合肥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實施辦法》,合肥市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做好高額醫療費用支出預警監測,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重點監測人群納入救助範圍。暢通救助申請渠道,加強醫療救助對象動態管理和部門工作協同,確保幫扶政策應享盡享。同時,合肥市建立監測認定和信息共享機制,明確高額費用監測標準。對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後,救助對象個人負擔超過1萬元的,穩定脫貧人口、普通參保人員等個人負擔超過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作為監測標準。

  根據安徽省相關規定,救助限額由原先分類確定(4萬元、3萬元、2萬元)統一調整至5萬元。低保救助比例由70%調整至75%。增加的返貧致貧人口救助起付標準為1500元,救助比例為70%;低保邊緣家庭、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救助起付標準為3000元,救助比例為60%;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救助起付標準由15000元降至10000元,救助比例為50%。同時考慮政策的延續性,對傾斜救助延續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未參加醫保的人員不予救助;自行異地就醫但未規範轉診的不予救助;轉診在省外的享受5萬元救助限額,不享受傾斜救助待遇(8萬元)。

  統一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基金支付政策

  統一跨省異地就醫手工報銷,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手工報銷執行合肥市醫保目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額等規定,異地住院期間確因病情需要到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或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需提供規定的購藥單,加蓋定點醫療機構公章,相關費用納入異地住院費用聯網直接結算。(文 劉旭東)

編輯:查宛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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