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關於開展從優秀村(社區)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有關精神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按照省委組織部統一部署,2023年度繼續在全市開展從優秀村(社區)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並與全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同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錄用計劃和職位
全市從優秀村(社區)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10名。以縣(市)區為單位設置1個招考職位,具體計劃和職位情況見附件1。
二、招考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對象
合肥市所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任職3年(截至2023年7月)以上的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在脫貧村從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扶貧工作)滿5年的優秀村幹部;任村“兩委”班子成員滿5年且考核優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上述對象不包括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以及有關單位選派的村黨組織第一書記。
(二)報考條件
1.符合《公務員錄用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資格條件;
2.政治堅定,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3.公道正派,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4.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5.年齡為45周歲以下(1977年2月以後出生)。
符合上述範圍和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本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的招考職位。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任職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
5.本人受處分不宜報考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3年1月30日至2月5日每天的9:00至16:00,採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前,應認真閱讀報名須知。
報名程式: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到所在鄉鎮(街道)填寫《合肥市2023年度從優秀村(社區)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向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提出個人申請,由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填寫推薦意見並經縣(市)區委組織部審核後匯總,統一報市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的,由縣(市)區委組織部通知本人在規定時間、地點領取准考證。免繳筆試費用。
報名截止後,報考確認人數與職位計劃數的比例不低於3:1方可開考。不足規定比例的,經省公務員局審核同意,取消或相應核減職位錄用計劃數。
四、筆試和面試
筆試和面試試題由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命制,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筆試時間: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筆試範圍參照《安徽省2023年度從優秀村(社區)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筆試考試大綱》(附件3)。其中,村幹部側重考公共基礎知識和農業農村工作相關專業知識,社區幹部側重考公共基礎知識和城市社區工作相關專業知識。
按照國家、省表彰或黨內表彰相關規定,對任期內獲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報考人員,按照省級及以上3分,市級2分,縣級1分的原則在筆試成績中加分,同一項工作獲同一層級表彰的只計一次,受到不同層級表彰的,只計一次最高分,加分最高不得超過5分。
筆試結束後,按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時間:與2023年全市公務員招考面試同步進行。面試後,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各佔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總成績均按照“四捨五入”規則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同時根據職位錄用計劃數,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照在職位錄用計劃數上增加1人的原則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統一組織實施。考察由各縣(市)區委組織部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結合招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組織實施。按照好幹部標準,採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多種形式對考察對象進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重點了解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産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並對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考察中要對考察人選進一步進行資格復審。
體檢、考察後,出現擬錄用人員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考察結束後,各縣(市)區黨委根據職位錄用計劃數,擇優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並報市委組織部審核後,在本縣(市)區和人選所在鄉鎮(街道)、行政村或社區範圍內公示。公示由各縣(市)區委組織部負責,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六、公示和審批錄用
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各縣(市)區委組織部上報擬錄用人員名單,市委組織部辦理審批錄用手續,並報省委組織部備案。公示後職位出現空缺的,由各縣(市)區提出是否遞補的建議,報市委組織部審定。錄用審批後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任職定級。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本次招考,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考試機構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社會培訓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本次招考的其他有關信息,在合肥先鋒網(www.hfxf.gov.cn/)發佈。政策諮詢工作由市委組織部負責。
本《公告》由中共合肥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參照《安徽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施行。
附件:
1.合肥市2023年度從優秀村(社區)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計劃
2.合肥市2023年度從優秀村(社區)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資格審查表
3.安徽省2023年度從優秀村(社區)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筆試大綱
中共合肥市委組織部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