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27日從省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雲南省古茶樹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3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省古茶樹保護工作將有法可依。
《條例》共30條,立足“小切口、特色化”定位,聚焦古茶樹保護、管理、研究和利用中需要解決的問題,對古茶樹種質資源、生長管理、環境保護、移植、利用、死亡等全週期科學保護作出規定。其中明確古茶樹保護對象為“樹齡100年以上的野生茶樹和栽培型茶樹”,古茶樹的保護管理和研究利用堅持“保護優先、科學管理、有序開發、可持續發展”原則,兼顧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協調發展。
《條例》明確鼓勵和支持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和企業依法建立古茶樹種質資源庫、資源圃、繁育基地、基因庫,開展古茶樹種質資源研究利用,培育新優茶樹品種。加強古茶樹文化遺産的保護與傳承,統籌規劃利用古茶樹特色旅遊資源。鼓勵依法開展茶文化展示、宣傳、推介和對外交流。建立古茶樹大數據管理平臺,實現古茶樹信息公開。
隨著古樹茶價值的不斷提升,古茶樹資源保護與利用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嚴格保護與科學利用任務十分緊迫。《條例》堅持問題導向,規定了“開發建設旅遊項目,探礦、採礦”等四類限制事項,明確了“擅自砍伐、移植古茶樹”等危害古茶樹及其生長環境的六類禁止性規定,以及對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和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職的法律責任。
為推動古茶樹保護責任和保護措施落實落細,《條例》還明確了政府的主體責任,對編制保護專項規劃、資源調查登記、保護範圍劃定、保護標誌設置等作出具體規定,切實壓實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古茶樹保護職責,明確了古茶樹權利人養護責任,鼓勵和引導古茶樹所有權人、經營權人科學養護、合理採摘。(記者 鄧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