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13日從合肥市民政局獲悉,該市調整了部分社會救助及補貼標準,新標准將于7月1日起執行。
調整後的合肥市城區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924元,縣域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881元;城區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為19779元/年/人,縣域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為13744元/年/人。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全護理、半護理、全自理照料護理補貼標準分別為12360元/年/人、7416元/年/人、989元/年/人,分散特困供養人員全護理、半護理、全自理照料護理補貼標準分別為8652元/年/人、4944元/年/人、742元/年/人。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統一為2420元/月/人。一、二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為277元/月/人;三、四級為185元/月/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為277元/月/人。高齡津貼80周歲—89周歲老年人為120元/月/人,90周歲—99周歲老年人為240元/月/人,百歲以上老年人為600元/月/人。(安徽日報 記者 豐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