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蕪湖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舉行《蕪湖市關於支持新能源汽車和智慧網聯汽車産業高品質發展若干政策》(以下簡稱《若干政策》)新聞發佈會。
新聞發言人表示,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加速,蕪湖將新能源汽車和智慧網聯汽車産業作為促進汽車産業轉型升級,培育發展新動能的重要抓手。蕪湖市經信局會同市有關單位充分調研市場主體政策訴求,學習借鑒有關地區先進經驗,制定《若干政策》,重點突出補短板、鍛長板、建生態。
《若干政策》共包含六個章節、二十條內容,政策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是支持産業聚鏈成群發展。注重産業鏈延鏈補鏈強鏈,對核心環節項目採取産業基金、貸款貼息、一事一議等方式支持。鼓勵整車企業與本地汽車零部件企業建立常態化對接機制,提高本地配套協同率。
二是支持企業加大研發創新投入。重點是利用蕪湖市科技創新計劃等政策支持攻關新能源汽車和智慧網聯汽車産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省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産業研究院建設。
三是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分別對公用充(換)電基礎設施、加氫站、車聯網新型基礎設施予以補貼,同時通過明確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比例、簡化充(換)電設施審批手續等方式支持基礎設施加快建設。
四是支持新能源智慧網聯汽車市場開拓。通過開展汽車“以舊換新”、新能源汽車下鄉等活動,刺激新能源智慧網聯汽車消費。鼓勵網約、租賃、物流、郵政、環衛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替代,給予規模運營企業電費補貼等。
五是加大公共領域推廣應用。明確市區新能源公交車佔比100%;推進公務用車新能源化,優先採購新能源汽車租賃服務;鼓勵駕駛培訓用車新能源化,在城市公交等領域推廣使用氫能源等燃料電池汽車等。
六是營造良好使用生態。重點是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實施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的公共停車場(點)停放新能源汽車停車費減免、給予新能源貨車通行便利等。(蕪湖日報 記者 王世寧 徐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