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海南消息:據海口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9月1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網站截圖
根據《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海口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
海府辦函〔2023〕139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有關單位:
為更好滿足我市居民家庭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精神,經市政府批准同意,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我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