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擬調整電動汽車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來源:海口日報  |  2023-12-05 13:47:25

  原標題:海南擬調整電動汽車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區分迎峰度夏與非迎峰度夏兩個階段

  記者從海南省發改委獲悉,為確保海南省電網安全穩定運行,該委研究擬定了《關於調整電動汽車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通知》區分迎峰度夏與非迎峰度夏兩個階段,保持峰平谷各8個小時和電價標準不變,只對峰平谷時段劃分進行調整,旨在引導電動汽車用戶安全合理用電,推進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續發展。

  《通知》明確,居民生活用電、農業生産用電、工商業用電類別的各時段價格計算方式保持不變,只對峰平谷時段劃分進行調整。根據每年電網運行負荷曲線特性分為迎峰度夏和非迎峰度夏兩個階段:迎峰度夏階段為4月至9月,調整後峰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16:00—24:00;平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0:00—02:00、10:00—16:00;谷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2:00—10:00。非迎峰度夏階段為10月至次年3月,峰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16:00—24:00;平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8:00—16:00;谷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0:00—08:00。

  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通知》還結合海南省城市公交運營特性,對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同樣根據每年迎峰度夏電網運行負荷曲線特性分為兩個階段調整:第一階段為10月至次年3月,該階段僅對谷時段進行拆分,調整後峰時段為16:00—24:00;平時段為06:00—12:00、14:00—16:00;谷時段為00:00—06:00、12:00—14:00。第二階段為4月至9月,該階段與原政策保持不變,峰時段為16:00—24:00;平時段為08:00—16:00;谷時段為00:00—08:00。(海口日報記者 張熙宇)

編輯: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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