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安徽省災害性天氣應對規定》新聞發佈會舉行,安徽省司法廳副廳長蔣文斌,安徽省應急廳副廳長白中華,安徽省氣象局副局長王興出席新聞發佈會,並回答記者提問。

新聞發佈會現場 供圖 安徽省政府新聞辦
2023年12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安徽省災害性天氣應對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據悉,安徽省災害性天氣種類多、分佈廣、強度大、頻率高;淮河以北2年至3年就出現一次旱澇、淮河以南3年至4年出現一次旱澇。據統計,近20年全省因氣象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年均超過100億元。
《規定》立足實際,總結災害性天氣應對工作的經驗做法,並借鑒了外省相關立法經驗,對安徽省災害性天氣應對工作進行規定,共計23條。
《規定》明確適用範圍是本省行政區域內颱風、暴雨(雪)、寒潮、大風、低溫、高溫、乾旱、霜凍、大霧、連陰雨、結(積)冰和強對流等災害性天氣。明確應對災害性天氣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應對、部門聯動、社會參與。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應對災害性天氣工作中的職責。
《規定》將氣象災害預警和預警信號由高到低分為四級,並規定了各等級對應顏色。制定氣象災害預警和預警信號發佈、傳播要求。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的應對措施,並對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作了基本規定。對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按照情節嚴重程度予以相應處分,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據安徽省應急廳副廳長白中華介紹,自省應急廳2018年成立以來,先後成功應對了2019年第9號颱風“利奇馬”和40年一遇的伏秋冬連旱、2020年曆史罕見洪澇等一系列重大自然災害,為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規定》明確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會同氣象主管機構建立健全災害性天氣信息共享機制,暢通“叫”的渠道;相關部門和單位在收到氣象災害預警和預警信號後,要做出“應”的舉措,做到“科學應對”。
當前,我國正在積極推進新型氣象業務技術體制改革,全面調整暴雨等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安徽省也構建全鏈條閉環式氣象災害預警業務技術新體系。《規定》將業務技術體制改革相關成果法定化,明確了氣象災害預警和預警信號的適用範圍,加強預警標準規範與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和執行的銜接,以期更好發揮預警和預警信號“發令槍”作用。
《規定》體現“社會參與”原則。防災減災,人人有責。天災無情,人間有愛。《規定》從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應對措施、災害發生地相關單位的先期處置和自救,以及成年人積極配合政府組織的應急救援工作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突出體現了“社會參與”原則。
同時,《規定》注重災害性天氣“復盤”總結提升。《氣象高品質發展綱要(2022—2035年)》要求“定期開展氣象災害防禦水準評估”。在災害性天氣應對工作結束後,《規定》要求,災害發生地的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及時進行分析、總結和評估。(文 查宛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