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淮南市人大常委會獲悉,經該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的《淮南市舜耕山風景區管理條例》于上個月正式施行,為規範舜耕山風景區保護管理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舜耕山風景區位於淮南市主城區的中心地帶,作為“綠色屏障”和“城市綠肺”,既是一張亮麗的城市名片,也是市民健身休閒娛樂的重要場所。為加強風景區管理工作,早在2010年4月,淮南市人大常委會就制定了相關條例。但隨著時間推移,原條例已難以適應現階段風景區管理需要。
為提升舜耕山風景區管理水準,更好回應人民期盼,淮南市人大常委會去年對條例進行了修訂。新版條例共26條,對立法目的、適用範圍、部門職責、管護措施及法律責任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條例堅持“小切口、小快靈、一事一法、務實管用”原則要求,突出保護舜耕山風景區的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生態環境,著力解決針對性不夠強、權責界定不夠清晰、法律責任落實困難等突出問題,以立法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厘清管理職責、規範執法監督、保住生態優勢,切實增強法規可操作性。
條例明確了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風景區管理機構的職責事項,增加了公安、城管等部門以及風景區內集體所有的林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的職責,並建立政府部門聯合執法機制。
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風景區內違法新建、改建、擴建墳墓問題,條例明確將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墳墓單獨列為一條,並細化了相應的處罰規定。根據風景區管理中發現的新問題,條例增加了禁止擅自採挖花草、林木、種籽和藥材,在景物或者設施上刻劃、涂污,在禁止區域游泳、垂釣、攀爬,攜帶犬只進入禁止區域以及隨意擺攤設點等行為規範。(安徽日報 通訊員 任傑 記者 范孝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