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是經濟活動和社會發展的技術支撐。近日,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批准9項蕪湖市地方標準,並對外公佈。
這9項地方標準分別是《餐飲服務食品留樣規範》《中華鱉天然池塘生態養殖技術規程》《黃緣閉殼龜生態養殖技術規程》《藍莓果蠅和白蟻防控技術規範》《油菜水稻高效輪作生産技術規程》《科技成果轉化綜合平臺服務規範》《應用研究成果轉化評價指標體系》《工業企業天然氣安全管理規範》《海外知識産權糾紛應對指導工作指南》,涵蓋農業、科技、市場監管、天然氣安全等多個方面,為構建蕪湖高品質發展標準體系提供更加有力的標準技術支撐。
據悉,市民比較關注的《餐飲服務食品留樣規範》規定了蕪湖市餐飲服務食品的留樣要求、留樣設備、留樣步驟。根據該標準規範,餐飲服務業每日每餐所有供應的食品均需要留樣,在專用冷藏設備中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留樣食品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125g,應分別盛放于清洗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應設置專人負責並操作,建立留樣記錄,及時登記留樣品名、留樣量、留樣時間等信息。(記者 芮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