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通知,公佈第六批國家工業遺産名單,37個工業遺産上榜,其中天津長蘆漢沽鹽場入選。
工業和信息化部文件截圖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公佈第六批國家工業遺産及通過復核的第一批、第二批國家工業遺産名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
根據《國家工業遺産管理辦法》(工信部政法〔2023〕24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第六批國家工業遺産認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政法函〔2023〕359號),經自主申報、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與中央企業推薦、形式審查、專家評審、現場核查及社會公示等程式,確定了第六批國家工業遺産和通過復核的第一批、第二批國家工業遺産名單,現予以公佈。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要按照《國家工業遺産管理辦法》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工業遺産整體性、系統性保護,不斷健全分級分類保護體系,切實提高保護能力和水準,持續推動工業遺産傳承、利用,使其在新時代煥發新活力、綻放新光彩。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公佈第一批國家工業遺産名單的通告》(工信部産業函〔2017〕589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公佈第二批國家工業遺産名單的通告》(工信部産業函〔2018〕417號)同時作廢。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4年10月22日
第六批國家工業遺産名單(天津部分)
據了解,漢沽鹽場從長蘆漢沽鹽業展覽館建設開始,就從梳理文化入手,進行大量資料整理和鹽田基礎資源調查,通過多年打造完善,精心準備資料,整理核心物項與文化價值,撰寫申報材料,經專家評審、現場核查及社會公示等程式,最終被確定為第六批國家工業遺産。
漢沽鹽場
漢沽鹽場歷史悠久,置場已達1099年,目前長蘆鹽區最早的灘契,可追溯到清初順治十三年,蘆臺場“中溝”張家小河附近鹽田交易契約。千餘年來,灘田面積、生産形式等不斷變化,而利用漢沽地理環境的潮汐納潮、日曬蒸發水分、結晶池析出鹽粒的工藝始終沒有改變,特別是如今漢沽鹽場生産模式已經實現了“三化四集中”。
漢沽鹽場
漢沽鹽場
今年以來,漢沽鹽場實施鹽田利用與遺跡保護雙向發展,立足傳統鹽田開展的工業遊項目,將保護與活化利用相結合,此次申報將漢沽鹽田多項設施列入核心物項,為提升鹽田資源價值,持續推動工業遺産傳承、利用,推進一二三産業協調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來源:天津發佈微信公眾號)